1月17日,十堰市发布落实“亩产论英雄”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建设用地亩均GDP达到28万元/亩,中心城区(含郧阳区)单位GDP地耗低于600亩/亿元,其他县市低于1200亩/亿元。
推进产业集聚、功能集中、资源集约,除选址有特殊要求外,该市新建工业项目一律向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引导产业相近或产品关联度高的企业集中布局,共享基础设施。提升工业用地经济密度,各地与企业签订投资协议时,要明确容积率、亩均投资、亩均税收及相应违约责任,不达标企业,限期一年内进行整改,暂停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予新的用地支持。
为提升用地效益,引导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除安全生产、工艺流程等有特殊建设要求的项目外,其他项目一般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多层标准厂房集中区域内,可由政府投资建设企业入驻所需的公共服务平台。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地上建筑物两面或三面被掩埋,规划为商业、娱乐、办公等功能的,建筑面积50%计入容积率;全掩埋的地下空间,规划为商业、娱乐、办公等功能的,不计入容积率。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地下空间建设生产性用房的,不再征收土地出让价款。
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新供产业用地面积超过200亩以上的,对项目当期用地建设指标未能达到招商引资协议和土地出让合同等约定的,不得安排下期供地。着力提升容积率2.0以上项目的比例。
十堰市每年将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指标包括建设用地亩均GDP年增速、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指数、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率、亩均税收等,结果纳入年度政绩考核。(记者祝华、通讯员肖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