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河长办编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2021)》,向全国推荐了56个河湖长制工作典型案例,其中我市全面构建河长制湖长制跨界水质考核奖惩机制成为典型案例之一。“江门经验”屡获荣誉的背后,承载着江门治水工作的足迹,江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金字招牌正不断擦亮。
“水污染治理难,难就难在‘九龙治水、各行其是’,上下游、左右岸统筹协同不够。”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对于污染来源、污染程度、责任界定,上下游、左右岸间往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此需要依据全面完善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考核问责。为此,我市全面构建河长制湖长制跨界水质考核奖惩机制,明晰上下游、左右岸的治水责任,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倒逼各级河湖长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合力推动水环境质量提升。
跨界河流上下游、左右岸水质考核和责任分配,一直是水质考核的难点问题。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区域共治难题,我市在河长制湖长制水质监测预警通报中,创新性提出跨界河流上下游、左右岸水质评价办法,根据上下游水质交接情况和左右岸的污染现状,合理区分各方对水质污染的责任比重。
据了解,在河长制湖长制水质监测预警、通报排名基础上,我市还专门出台《河长制湖长制水质考核奖惩工作方案》,以预警提示、通报批评、开展约谈、“一票否决”等问责程度逐步递增的四种方式,对水质不理想、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河湖长进行考核问责,以最严格的问责追责推动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水质改善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久久为功。在考核水质是否达标的同时,我市更加注重河流水质较同期相比是否有变好趋势,将水质污染指数改善率作为水质考核重要指标。
在强化考核问责、压实工作责任的同时,我市还注重奖惩并举,率先将激励机制引入河长制湖长制水质考核。对由水质不达标改善为水质达标且改善率排名前五位断面的县、镇两级责任河湖长予以通报表扬。(记者/张浩洋通讯员/钟欣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