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获悉,广西将创建7个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示范市,在桂林市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提升行动,力争全区范围内试行主体开具使用合格证的覆盖率达到80%,进一步创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
据介绍,每个示范市补助资金100万—200万元。示范市内要100%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100%的试行主体在100%的试行品种中开具合格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试行主体100%推行电子合格证,养殖业试行主体100%推行电子合格证,县级以上龙头企业试行主体100%推行电子合格证。
按照要求,示范市辖区内每个县创建示范点不少于5个。示范点要涵盖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5大试行品类,包括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不同生产主体和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机构;要在明显位置悬挂“广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示范点”门牌;将新版承诺达标合格证、禁限用物质目录、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等内容上墙公示;设有农兽药残留检测室,有相对固定的检测技术人员。示范点要开展“生产有记录、过程有标准、管理有制度、上市有检测、质量可追溯”等内容的建设。
我区将合格证开具、查验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对试行主体的巡查要达到全覆盖,落实每年至少巡查4次的要求,对虚假开具合格证、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生产主体,追根溯源,依法严肃查处。(记者/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