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飞来峡镇西坑村,村级林长李德生带着4名护林员,身着迷彩服,戴着红袖标,手拿灭火设备,沿着山路巡山护林,仔细排查林地安全隐患。“我们每天早上7时左右开始巡护,禁止村民在野外用火,同时向进山的村民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李德生说。
自林长制全面推行以来,清城区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及七项配套制度,确定13名区级林长、119名镇级林长、222名村级林长,执法员51名,监管员113名,护林员350名,实现森林资源管理全覆盖、无死角。
林长巡林守护绿色家园
如今,李德生和4名护林员一起巡山护林成了村里的一道新风景。“每天早上都要巡护,禁止村民在野外用火,同时还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共同筑起森林防火屏障。”李德生说,作为土生土长的西坑人,自己对村庄周围的每一块林地面积、每一片林木生长状况都了如指掌,“套上红袖标,就是接过了一份责任”。
他说,作为一名村级林长,加强林区火源管理,及时通报火情,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等行为,是守护一方平安,也是为生态绿色家园尽一份微薄力量。凭着不放过每片林木、每条山沟、每处细小隐患点的较真劲儿,担任村级林长以来,李德生所管护的林区没有发生过一起森林火灾。
随着气温不断回升,森林防火的压力也随之增大。为了向当地群众普及森林防火知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李德生和护林员除了巡山护林,还会敲门入户向村民宣传讲解森林防火知识。“这是林长制宣传单,上面有监督举报电话,您留一份,在山上发现任何可能破坏生态资源和野外用火的行为,请及时给我们打电话。”李德生介绍,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他们还通过微信、短信、悬挂横幅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村民护林防火意识,倡导大家积极参与到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的具体行动中。
构建体系保护发展森林资源
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目前,清城区林业用地面积84.90万亩,森林面积达86.29万亩,森林蓄积量340.8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44.37%。结合自身实际,清城区全面推行林长制,进一步筑牢粤北生态屏障,积极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贯彻落实清远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努力推动生态富民产业发展,有效解决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内生动力问题,不断增进清城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
根据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到2025年,清城区将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区、镇、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构建以提升森林质量为目标的森林培育体系,完善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的城乡绿化体系,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建设。林地面积达55100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4.41%、森林蓄积量达350万立方米、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9‰。
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更加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森林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要实现上述目标,主要从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高质量开展森林资源生态修复、全面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创新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林业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七方面落实。
完善配套全面加强护林宣传
为了推进林长制更好实施,清城区制定出台七项配套制度,具体包括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督查制度、林长巡查制度、考核制度。
值得关注的是林长巡查制度,为了保障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更好推动林长履职尽责,区第一林长、林长巡查每年不少于1次,副林长巡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这就要求党政领导切实参与到林长制工作中,有效推动林长制工作实施。
保护森林,需要全民共同参与。清城区还制定宣传方案,通过电视广告、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开展宣传。今年3月开展了第九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以及在清城区南岸公园喷泉广场举行“爱鸟周”现场宣传活动。
同时,清城区将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林下经济基地企业、校园、造林农户等现场宣传,并结合区级林长巡林的契机和通过破坏森林资源警示案例等方式进行宣传。(●南方日报记者黄玉熹 通讯员李丽珍黄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