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经国务院审定,由国家部委联合对省级人民政府开展的2项涉水工作考核,广西均获“优秀”等次:一是获2021年度国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考核“优秀”等次,这是我区首次获此殊荣;二是获2021年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优秀”等次,我区已连续5年获此殊荣。
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2022年筹措下达水资源管理相关资金超过10亿元,重点使用的领域为:一是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工程建设,深入推进节约用水,持续强化取用水监管;二是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与激励资金,推动河湖管理取得明显成效,不断加强水资源保护;三是农村供水保障及维修养护资金,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四是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在水利部、财政部等国家9部委联合对省级人民政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的考核中,我区首获“优秀”等次,实现历史性突破。
自治区财政持续加大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支持力度,2022年自治区财政投入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超过2.5亿元。在自治区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逐年加大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投入力度,2019—2022年,自治区财政资金投入比例逐年增长,分别达到中央财政投入的22.6%、37.4%、62%、100%。通过推进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工作、稳步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较好完成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在水利部、财政部等国家6部委联合开展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中,2018—2022年,我区连续5个年度获得“优秀”等次。(记者/周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