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笔者从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广东省于8月8日起至2023年8月底,开展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即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
省消防救援总队防火监督处处长姚炯介绍,目前,全省共有高层建筑约10.2万栋,其中超高层建筑2474栋、高层公共建筑10041栋、老旧商住混合体1714栋、老旧高层住宅3381栋。今年以来,广东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702起,同比呈上升趋势。
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制定了《广东省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需要整治的突出风险和地市及县(市、区)的整治分工,制定了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核查标准等;要求在今年10月31日前,市级相关部门将完成超高层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评估工作;县(市、区)级在11月30日前完成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和老旧高层住宅评估工作。评估及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应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整改。
10月31日前,各超高层建筑业主或管理单位要组建专业消防安全管理团队,按需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12月31日前,各老旧高层住宅要逐栋明确“楼长”,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提示;2023年1月31日前,各地高层建筑业主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完成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2023年2月底前,市、县两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按照整治行动分工组织验收,省消安委组织重点核验。
电动自行车相关消防安全隐患备受关注。今年以来,全省已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455起,平均每天5—6起。
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深化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首次全方位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链条,并提出了“三个确保”目标:确保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并规范化运行;确保电动自行车及其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违规拆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社会消防宣传全覆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该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8月底前,全省各村(社区)应至少建设1处集中充电设施;各城中村和村民自建房集中区域应100%建设集中充电设施;各新建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应100%同步建设集中充电设施。(记者/关喜如意通讯员/粤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