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概述:
2022年3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镇海北大道建设大道公交站对出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轻便摩托车变道与小汽车发生碰撞后翻车,事故导致摩托车司机A先生当场死亡。交警部门对该道路交通事故作出认定:A先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就驾驶机动车,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相关车道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摩托车司机A先生为农银人寿客户,其投保了农银稳得福D款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32190元。经保险公司与交警部门、死者家属沟通了解情况后,最终根据保险约定的责任免除条款作出理赔决定:被保险人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退还身故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农银人寿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温馨提示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我们驾驶机动车上路必须合法合规,不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仅能依照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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