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催收陷困局 暴力催收再露头

时间:2020-08-05 14:39:20来源:法制日报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经济不断崛起,人们对各个行业的消费性需求也随之提高。在此背景之下,消费金融行业逐渐兴起,P2P网贷行业应运而生,为人们提供了“超前消费”的渠道。

但网贷企业在贷后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催收等问题,始终被人们所关注。在这背后,尤以网贷企业和借款人的矛盾最为突出。

于网贷企业而言,一些网贷企业常用的催收手段是暴力催收,如电话骚扰、上门要账等。还有有一些网贷企业采用司法催收的形式,如中银、兴业、北银、中邮、华融等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起诉借款人的司法案件数量大增,而这每一个案件都是一笔“账”。有媒体报道称,仅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起诉借款人的涉案总金额就高达数百亿元。

于借款人而言,面对互金平台发出的还款催收通知,一些逾期借款人常把“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等痞性十足的话挂在嘴边,甚至还有一些借款人抱团结成“反催收联盟”。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发现,目前暴力催收仍然普遍。然而,早在今年7月,银保监会曾制定《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贷款清收。

受访专家认为,暴力催收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更鼓励司法催收,向法院起诉逾期客户,促使逾期客户还款,保障公司资产质量,最终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成本偏低周期较短

暴力催收并不可取

有的人借了网贷后抱着侥幸的心理不去偿还,有些网贷企业为了尽快追回欠款用尽了各种手段。在此背景下,出现了暴力催收。暴力催收主要是指,债权人或者借款方以软硬暴力甚至非法手段向借款人追回所欠的款项,包括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等。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暴力催收主要方式有三种:一是使用高频电话外呼方式催欠款人还款,甚至打给欠款人的亲戚、朋友、同事等;二是上门对其本人以及家人进行威胁、恐吓,甚至进行人身攻击;三是到处散布欠款人欠款的消息,或者在欠款人家的门上或楼道里喷写某某欠款不还等字样,甚至搬走欠款人家里的东西等。

据湘潭大学信用风险管理学院院长顾敏康介绍,目前网贷行业的主要机构分为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以及P2P平台。由于国家在开放整个金融市场的初期,造成了少部分平台过度追求个体利益,忽略了对风控体系的搭建,在风控体系不健全的情形下极容易导致客群本身质量不高、贷款利率超过监管标准,从而导致此类机构整体信贷质量以及合作的催收机构资质偏低。

“另外,由于网贷业务审核快,资质要求低,很容易出现在信用卡上有逾期行为的债务人以贷养贷,而此类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心态都存在问题,在后期处理不良的催收过程中很容易衍生出一系列问题,因而可以将产生暴力催收的原因归结在债权人、债务人、催收机构三方。”顾敏康说。

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一天看来,消费信贷的额度一般比较小,通过诉讼程序催收的成本比较高,又不了解其他的催收方式,所以就促使一些法律意识薄弱的中小型消费信贷企业选择采取简单、直接、粗暴的催收方式,比如威胁、恐吓甚至使用暴力。

“消费信贷单笔额度一般从几万元至十几万元,如果通过诉讼,至少还要有律师费、诉讼费等成本,而且时间跨度会比较长。一个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至少要3个月,普通程序审理要6个月,如果加上二审与中间立案、排期、文书档案传送等时间,至判决生效至少可能要6至12个月的时间。如果在一个比较长的周期内,发生比较大量的诉讼催收案件,很可能会导致企业信用方面受到影响,而且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所以也就促使一些不够规范、法律知识不足、法律意识薄弱的中小企业选择了暴力等不恰当的方式,对逾期不良贷款进行催收。”陈一天说。

有威慑力具合法性

司法催收值得推广

除了暴力催收外,《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如今,还有许多网贷平台选择司法催收。公开资料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中银消费金融裁判文书已有10050篇,中邮消费金融裁判文书已有7004篇。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星水认为,司法催收可以使网贷平台加强自身合法性,促使网贷平台依法依规进行经营行为。同时,诉讼程序可以追究借款人的违约责任,在得到胜诉判决后,能够向人民法院执行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包括借款人的财产,从而保护出借人利益。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的法律判决确定的义务,会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限制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消费行为的限制,这样会对借款人产生约束,促使其尽快还款。

陈一天认为,司法催收是比较恰当的选择,也是债权人在主张债权时既能实现债权,又能合理保障自身权益的方法。如果通过不规范的催收方式,还可能导致自身涉嫌刑事犯罪,所以通过律师函、支付令、仲裁、诉讼等合法形式催收债款,是金融企业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债务催收方法,值得推广。

在顾敏康看来,司法催收具有法律效应和公信力,能够利用国家的威严及强制力对欠款人进行威慑和制裁,从而实现欠款的成功回收,并且可以通过法院的裁判来解决一定的纠纷,同时还能确保催收过程的合法合规性。但国家司法资源有限,这种贷后管理方式并不适用于所有个人不良信贷管理。

通过司法催收存在哪些问题或困难呢?

对此,顾敏康直言,目前能够对接法院的线上平台机构有限,加之批量诉讼在整体司法体系中属于新型模式,在目前采用案件终身制的情况下,法官出于风险考虑不愿过多承接此类案件。对于线下而言,因此类案件规模大、金额小且覆盖面广,出于成本考虑目前还没有专注于处理个人不良消费信贷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出现。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韩英伟认为:第一,联系不上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不予配合,拉长了执行回款进度;第二,债务人自身没有偿还能力,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款项无法回收,甚至还浪费诉讼成本;第三,评估与拍卖程序存在障碍,债务人往往通过不予配合评估等方式,故意拖延诉讼进程,导致诉讼无法如期进行。

“周期较长、程序复杂、执行困难、证据不足、费用高。”张星水总结了司法催收存在的困难。

据业内人士称,近年来,在最高法的大力推动下,“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逐步得到缓解,各地法院尤其是市场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的法院,越来越重视金融纠纷的司法化解。

在陈一天看来,对审判机关来说,如果能探索将金融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消费借贷纠纷作为独立案由,并采用更为简单的速裁程序进行审理,降低金融借贷企业的诉讼成本与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将是比较好的选择。

涉诉增多影响评价

不能说明风控不良

暴力催收明显不可取,而司法催收又存在一些困难。在这种情况下,网贷平台应该怎么做?

陈一天建议,如果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且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经济纠纷,那么网贷催收最有效的方式还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启动督促程序。这个程序时间成本与经济成本都是最低的,如果仍旧无法实现债权,可以再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催收。

“当然,仲裁的方式需要双方在借贷合同中有明确选定的仲裁机构,仲裁条款要合法有效,才能在催收时直接申请仲裁。需要说明的是,已经约定了仲裁的,则具有排除诉讼的法律效力。仲裁条款没有选定明确的仲裁机构,或者选定解决纠纷的机构不明确,同时约定了仲裁与诉讼两种方式,则可能会导致仲裁条款无效,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来处理。”陈一天说。

韩英伟直言,司法催收值得推广,有利于保障放贷方的合法利益。并且,也可以避免暴力冲突,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当然,司法催收不可避免地存在弊端,例如诉讼程序时间成本较高,过多的司法诉讼会引发外界对企业自身风控的质疑等。但是,综合当下各种因素考虑,司法诉讼仍然是目前相对较合理的催收方式。

韩英伟建议:第一,网贷平台要加强借款人信用、资金还款能力的审核,以保障后期贷款清收;第二,网贷平台要加强平台合规性审查以及网贷合同内容的规范,以保障后期诉讼有效进行;第三,网贷平台要加强对催收人员合法合规的培训,尤其是要注意固定相关证据,增强维权意识。

然而,《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如果司法催收多,该企业的诉讼也会随之增加,会被人们认为风控有问题。

对此,顾敏康说,风控是对未来潜在风险的一种控制,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实体性的大环境、经济背景以及政策导向;二是好的风控并不是追求趋近于零的诉讼率或是完全规避潜在的问题,而是实现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陈一天直言,现在社会信用体系比较透明,很多企业的信用状况通过互联网检索就可以了解。大多数涉诉比较多的企业,会被查询到存在“自身风险”,有比较多的诉讼案件。这种信用展示简单、直观,但并不明确精准,因为很少有人会再去仔细研究被查询企业在所涉诉讼中是原告还是被告、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因此,涉诉增多,对社会评价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但这种影响来自简单直观却并未明确精准的信用展示系统,这样的评价并不客观。”陈一天说。

在陈一天看来,换言之,敢于司法催收,其实意味着企业有自信能够得到司法支持,这说明机构信贷合同的合规性。

“司法催收只是贷后管理的手段之一,并不是唯一手段,如果一家企业通过司法催收方式处置的资产占总业务的比例很大,那也不能直接得出该公司有风控问题。对于企业来讲,司法催收是其向法院起诉逾期客户,促使逾期客户还款,以保障公司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张星水说。

    ------分隔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