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骑平衡车“飘”进机动车道被撞飞数米

时间:2020-12-15 16:12:36来源:春城晚报

最近,家住玉溪市的一名小女孩,骑着一辆平衡车进入了机动车道内,当她左转要横穿马路时,与后方驶来的车辆相撞,瞬间被撞飞数米……

事故造成小女孩多处软组织挫伤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玉溪交警部门获悉,11月25日12时许,玉溪市一名小女孩骑着一辆平衡车进入红塔区泰安路二小区路段机动车道内,她沿着道路最外侧一边骑行,一边还在看书。正当她要左转弯横穿马路时,与后方驶来的一辆黑色SUV相撞,小女孩瞬间被撞飞数米。

事故造成小女孩多处软组织挫伤,经交警现场勘查,认定小女孩与轿车驾驶员承担同等责任。

记者查询发现,同样的事件在山西也发生过。2019年8月,山西宁武县一名小男孩在马路上骑平衡车,突然向前摔倒,快速滑向路中间,先和一辆摩托车擦身而过,随后又差点撞上一辆轿车,所幸摩托车和轿车及时刹车,没有发生意外。而在事发时,男孩的父母骑摩托车就跟在其身后。

2020年6月1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就电动平衡车发布消费警示,明确提出电动平衡车作为载人移动器具,在道路上行驶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骑行人对此却并不以为然。有骑平衡车的骑行人表示,“这类骑行工具车速不快、距离不远、靠着边走,安全隐患并不大。”

在昆明等地骑上非机动车道处罚款50元

据昆明交警介绍,电动平衡车跟滑板、溜冰鞋一样,并不属于交通工具,所以不应在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道行驶。根据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版《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不得在城市道路上使用电动平衡车、沙滩车、轮滑、滑板车、儿童自行车等运动娱乐和滑行器具。

不仅在昆明,而且在上海、深圳、南京等多地,交管部门也明令禁止平衡车上道路行驶。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道路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使用,处罚款50元;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使用的,处罚款20元。

对此,交警郑重提示,作为家长,不要带着孩子去道路上骑行平衡车或滑板车。广大市民也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要骑行平衡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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