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江苏南通一位67岁老人在超市中购物挑选鸡蛋,并拿了两个鸡蛋放在裤子口袋中,结账时老人被工作人员拦下后不幸猝死,该视频曾引发不少关注。事发后,老人家属将超市告上法庭,请求按照50%的比例索赔38万余元。
12月1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该案已于近日判决,崇川区法院认为超市员工拉住老人衣袖等行为并未超过合理限度范围,老人的死亡系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超市方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和基本的救助义务,判决驳回原告的请求。老人家属对北青报记者称,已提起上诉。超市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尊重法律判决。
事件
老人拿鸡蛋被拦后猝死 家属起诉超市索赔38万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事件发生于今年6月13日,事发后,老人谷文斌(化名)的儿子谷亮(化名)及老人妻子杜某某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起诉超市方,请求判令被告按照50%的比例赔偿两原告医药费用1503.8元、丧葬费30000元、死亡赔偿金681982.0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合计赔偿额为381742元。
判决书显示,原告方认为,被告就涉案事故的处理存在过错。据知情人向原告透露,事情起因系谷文斌在前几天购买了不新鲜的鸡蛋而交涉退货无果,老人便做了拿被告两个鸡蛋的行为。老人系老知识分子并无恶意,即便老人拿鸡蛋不对,在老人把鸡蛋放回后,被告不应当也无权利限制老人行动自由。其次,被告限制老人自由并引起群众围观是老人猝死的直接原因,被告监控设施完善,其完全可以选择报警处理。第三,原告在事发当天看监控有被告店员大动作扯老人360度旋转的行为,但在庭审的视频中原告却未看到。原告方称,被告在老人倒地后的20分钟才拨打120。
被告崇川区一超市称,谷文斌在购物时偷拿超市鸡蛋,结算商品时未结算鸡蛋的价钱,后被被告员工发现,员工出于岗位责任制止该行为,要求其归还超市财物,同时在制止其偷窃行为时没有辱骂也没有殴打对方。在被告员工制止时,谷文斌忽然倒地,被告员工立即拨打110、120进行急救。后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心肌梗死。被告认为,被告在制止原告家属的偷窃行为时是行使自己的合法行为,被告未有任何过激的或者违法行为。同时,根据医院的诊断,谷文斌系因自身疾病死亡,其死亡与被告的合法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
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构成侵权责任损害有四要件:损害事实、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被告作为经营性的超市,在其合理限度范围内可以对顾客的不当行为进行劝导,本案中,被告发现谷文斌的不当行为后,从视频中看出被告员工和谷文斌之间有言语交流,被告员工用手拉住了谷文斌的衣袖,但该行为并未超过合理限度范围,故对于原告主张被告存在的违法行为,法院不予采信。
根据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记载,谷文斌死亡原因为心肌梗死。对于突发的心脏骤停,现场的有效心肺复苏和早期除颤是关键,在心脏骤停后的4至6分钟是黄金抢救时间。谷文斌的死亡系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由于其病发突然,被告亦拨打了110、120,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和基本的救助义务。
故本案中被告及其工作人员不存在侵权行为,且被告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与谷文斌的死亡之间亦无因果关系。因而对于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谷亮、杜某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09元,由原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