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过信用卡,男子却被判决还“消费贷”,真相太囧

时间:2021-02-01 17:23:26来源:扬子晚报

“这下终于可以过个踏实年了。”法庭上,曾经的“被告”王刚长舒了一口气。既未办信用卡,也没有刷卡消费过,对于自己突然成了被告,被银行告上法庭,王刚很长时间内是“一头雾水”。直到检察机关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他才算得到“清白”,但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呢?日前,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下称:梁溪检察院)还原了这一案件的始末。

不知情中惹上消费贷官司

2019年5月,王刚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3万多元存款也被划扣。同时,银行以他不能按期偿还信用卡欠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王刚归还银行信用卡欠款本息、分期付款费用及滞纳金合计16万元。

自己从没办过信用卡,信用卡欠款又从何谈起?因为上诉期已过,王刚急忙到法院申请再审,因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办理信用卡业务的并非其本人,被法院驳回了再审申请。走投无路的王刚在朋友的建议下来到了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

“检察官同志,这钱不是我借的啊,更不是我花的!”面对承办检察官,王刚十分激动,“肯定是我那个不争气的弟弟干的!现在也不知道他跑去哪儿了,我也联系不上他。”王刚一口咬定向银行借钱的人是弟弟王强。

信用卡消费贷业务必须要由本人亲自办理,银行审核材料也很严格。如果真如王刚所说是他弟弟干的,他弟弟又是怎么办到的呢?带着疑问,检察官前往法院调取了案件卷宗,并到银行调取了办理业务时提交的材料。

检察官再审查发现办理者另有其人

审查过程中,一张“某省民政厅”颁发的结婚证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结婚证应该由当地民政局颁发,怎么可能由省民政厅颁发?同时,检察官发现,银行现场核查照片中的“王刚”和到检察院申请监督的王刚五官确有几分相似,但却年轻了许多,明显不是同一个人。在前往公安机关调取身份信息后证实,照片中的人正是王强。

调查到了这一步,检察官心中还是有所疑惑,银行确实没有尽到谨慎的审核义务,可是当初王强提供给银行的身份证、工资流水、收入证明都是真实的,会不会是兄弟俩串通起来骗取银行贷款?

“王强为什么会有你的身份证、工资流水和收入证明呢?”面对检察官一连串的质问,王刚脸上出现了一丝尴尬的神情,“检察官,不瞒您说,我和我老婆都没文化,我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我和弟弟原来在一家工厂上班,每次领工资,都是弟弟替我签字。”

为了验证王刚的说法,检察官又来到王刚的工作单位进行调查,工友们证实了王刚的说法。单位领导也证明,王刚的收入证明确实是弟弟王强打印好拿来盖章的。根据手头现有的证据材料,检察官认为王强已涉嫌贷款诈骗,遂将线索及证据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

通过上网追逃,王强于2020年3月在福建泉州被公安机关抓获。

真相大白后冒名者认罪被判刑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王强对自己冒用哥哥身份办理信用卡消费贷业务的事实供认不讳。

王强交代,因为投资失败负债累累,加上收入低开不出符合贷款条件的证明,便想到用哥哥的身份信息贷款。2015年5月,父亲在老家过寿要求孩子回家,王强借着给哥哥买火车票的机会拿到了其身份证。而王刚的工资卡恰巧又是医保卡,王强借口要买药骗来了其工资卡,随后到银行打印了工资流水。那张假结婚证,则是花了120块钱在路边办的。就这样,材料准备齐全后,王强便冒充哥哥王刚到银行办理了10万元的信用卡消费贷,业务单上的所有签名也都是王强签的。

消费贷款办下来后,王强按期还了半年,后来实在无力偿还,又无颜面对自己的哥哥和其他借钱给他的亲戚,便逃到了泉州,与家人都断了联系。

调查清楚所有情况后,2020年5月,梁溪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同年12月30日,法院以新的证据可以证明王强冒用王刚的名义办理信用卡消费贷业务为由,撤销了原审判决,驳回银行的诉讼请求。

至此,王刚终于不用再偿还银行的信用贷款。而弟弟王强,则因犯贷款诈骗罪,已于2020年7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被责令向银行退赔赃款。

    ------分隔线----------------------------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