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19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灵活就业工作的通知》,从规范灵活就业管理、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技能技术、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加强灵活就业公共服务等5个方面,推出15条举措。
据了解,对于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承诺制灵活就业登记,无需提供就业证明材料,失业后可办理失业登记。对于灵活就业的劳动者,新政中要求相关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企业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协议。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就业登记后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持我市居住证满1年的、未在异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对于新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平台企业可以按规定为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从事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还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新政中推出一揽子降门槛和强扶持举措。新政中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在政府指定场所和时间内销售、从事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对于一些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我市将分别落实财政、金融等针对性扶持政策,同时推动灵活就业人员较为集中的保洁绿化、家庭服务等行业提质扩容。将依托平台的网约配送员、家政服务员等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鼓励优质培训机构提供餐饮、养老、家政“技能+创业”培训包服务。畅通灵活就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渠道,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报评审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推出一揽子公共服务,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租赁落户、居住就业落户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住房保障,出台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子女应入尽入。(记者周琼通讯员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