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推出招才引智十条新政 用真情、出真金、下真功引才留才

时间:2022-01-11 16:30:47来源:河北日报

为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着力打造人才向往之地、精英汇聚之地,井陉县日前研究出台了《井陉县招才引智十条(试行)》。这项已经于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举措,重点聚焦优秀人才“回巢”、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飞地”和做好服务人才“保姆”3个方面,用真情、出真金、下真功引才留才,进一步推动井陉县人才政策出实效、创新绩。

大力引进高端人才。优先支持符合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申办条件的人才带团队、带项目、带技术来井陉县实施成果转化,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土地、科研经费、税收等政策支持。引进的上述人才来井陉县创业的,经科工、人社部门评审通过后,县财政给予人才50万元安家补助。

优化升级人才绿卡政策。县内企业引进的符合石家庄市人才绿卡申办条件的人才,在享受石家庄市人才绿卡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在井陉县工作期间,享受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企业现有人才和新引进人才均可享受。生活补贴:五年内,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持有者,每月享受生活补贴1000元;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持有者,每月享受生活补贴500元。购房补贴:5年内,在石家庄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享受购房补贴,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持有者享受30万元的购房补贴;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持有者享受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元。

推动优秀人才“雁回巢”。对符合申领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井陉县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井陉县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创业补助,最多连续补助3年。常态化实行《关于引进井陉籍在外优秀人才回井工作的暂行办法》,畅通井陉籍在外优秀人才回乡工作渠道。

鼓励企业积极投入发明创造。对新获得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属于高价值专利,同时在成果转化中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经审核可给予成果转化人2万元—5万元的补贴。获得国家、省级科技奖励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获得国家、省级奖励资金之外井陉县再给予30%奖励。

实施人才个税贡献奖励。新引进的企业,自企业设立年度至第3年,在企业工作的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及股息红利收入合计20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团队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等从事相关专业的主要技术人员,享受人才个税奖励,奖励标准为个人所得税县级留成的100%;当年营业收入和县级贡献增长率均达到10%及以上的企业,上述范围人员可享受人才个税奖励,奖励标准为个人所得税县级留成的50%。

支持企业建设“人才飞地”。探索实施柔引才新模式,县内企业在县域外设立的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的机构,其聘用的各类人才的研发成果,在井陉县转化落地并产生良好经济效益。聘用人才可申领井陉县人才绿卡,申报县级拔尖人才,并享受相关待遇。

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才引进。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从县外引进的年薪不低于30万元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年薪不低于100万元的高级管理等人才,给予一次引才奖励,奖励金额为引进人才年个人所得税县级留成的80%。

支持企业引进培养高技能人才。县内企业全职引进或培养的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体或个人,分别给予15万元、9万元、3万元奖励;全职引进或培养的获得全国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体或个人,分别给予9万元、3万元、1.5万元奖励;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分别给予3万元、1.5万元支持。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按每人最高不超过3000元给予赛前培训补贴,参加省级、市级技能竞赛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400元给予赛前培训补贴。

发放人才子女就学生活补贴。在年利税150万元以上县内企业就职的普通院校硕士及以上人才、“双一流”院校本科及以上人才、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才的子女,在井陉县范围内就读幼儿园的,每名子女每年给予2000元就学生活补贴。

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设立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奖励激励、服务保障等,切实提升人才工作实效,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记者王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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