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医保帮扶“三重保障”提升群众幸福感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时间:2022-01-18 16:36:02来源:辽宁日报

不久前,建县榆树林子镇侯家营子村农民牟建礼骑车摔伤造成骨折,花费了一大笔医疗费。建县医保局通过筛查将牟建礼作为帮扶对象,通过一系列帮扶,让牟建礼一家人对生活又充满了信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日前,朝阳市发布新政,对过渡期内医保帮扶政策进行调整优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确保不出现因病致贫、返贫。

2022年,朝阳市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内但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以及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作为医保帮扶对象。对医保帮扶对象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外的档内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确保参保率为100%。

自2022年1月1日起,朝阳市执行新的医保帮扶政策,对医保帮扶对象执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修订了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最大限度保障帮扶对象待遇。按新政策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将医保帮扶对象支付的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乙类药品和服务自付(乙类加挂)部分、超限价自付部分计入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范围,提高“三重保障”的报销比例。

今年,朝阳市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至10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百姓花费的住院医疗费用将不同程度减少。将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至45万元,身患重大疾病的参保职工将受益。(本报记者 张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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