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诉讼方式齐头并进,案子办得干脆利落。”去年,清远市检察院对黄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同时提起刑事及民事公益诉讼,均获法院受理支持,最终黄某某等人被判赔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091万元,“两手抓”的高效率令人拍手叫好。
无独有偶,在办理黄某某等人污染环境一案中,清远市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被告人及被告单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504万元,有效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和社会买单”的困局。
清远市检察院坚持以系统观念破解制约发展难题,开辟新工作路径。去年以来,清远市检察院创新实践“四大检察”融合机制,贯通知识产权、生态、未成年人检察等多个检察领域,简流程、强实效,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构建会商机制多部门携手共下“一盘棋”
如何推动构建“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机制?关键在打通不同检察业务部门“关节”,形成共同、共通的“语言体系”。
在明确责任落点方面,为统一责任明细,清远市检察院罗列各部门协调配合事项清单,对40项“通用指标”和43项“协调配合指标”逐一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筑牢工作合力基础。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起诉数同比上升18%和18.2%,“案件比”由2020年同期的1:1.3降至1:1.09,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保持在86%以上,量刑建议采纳率96%以上,诉前羁押率由70.13%降至50.83%,12月诉前羁押率降至20%,案件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在挖掘、移送不同类型案件线索方面,通过“格式化”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线索移送,完善业务部门之间监督事项的线索移送和协调处理机制,确保线索移送过程有条不紊。清城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刑事检察部门的配合支持下,从6件刑事案件中排查出民事虚假诉讼线索82件,依职权进行民事检察监督44件,发出18份再审检察建议和2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将案件线索完全“消化”。
在凝聚核心向心力方面,清远市检察院抓住内设机构改革契机,在支部换届工作中重塑组织架构,把原有6个党支部调整为以检察院内设机构为基本单元的17个党支部,引导各支部打造“党建+业务”工作品牌。如在开展文物保护和红色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来,清远革命烈士纪念碑等130余处历史文物和红色革命设施得到保护和修缮,以具体业务工作成效检验党建工作实效。
在培养检察“多面手”方面,随着“四大检察”融合机制逐渐深入、分工逐渐明确,检察工作目标逐渐精细化、责任逐渐具体化,对人才的需求也随之多样化,既需要“针对型”“专业型”人才,也需要“全能型”“统筹型”人才。清远市检察院着力培养与“检”俱进人才,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落实到位、成效突出,如通过先后设立公益诉讼办案组、重罪检察办案组、经济犯罪检察办案组等专业办案团队,创建清远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等,集中优势培育一批专业领域办案能手,以“喂案子”的形式落实法治实践,打造工作“好底子”。在实打实的案件办理上,如何让“四大检察”融合成效引导、优化具体检察工作?对此,在知识产权、生态环保、未成年人检察上,清远市检察院交出了一份亮眼答卷。
探索业务统一推动未检工作走深走实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绝不让未成年成为逃脱法律制裁的‘护身符’”,在锚定基本办案准则的基础上,清远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推动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助推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立足办案,打击与保护理念并重。以“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指引,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2021年,清远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6件309人,受理审查起诉该类案件201件306人;通过加大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力度,最大限度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共提前介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54件。
内部协作、外部配合,推进检察“升级”。清远市检察院不断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社团组织以及社会各界沟通联动,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立体化保障。如佛冈县检察院联合当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小雨点志愿者协会等多方力量,对16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评,为5名被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多次心理疏导。
宽严相济,审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原则,对于性质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惩处,绝不让未成年成为逃脱法律制裁的“护身符”。2021年,清远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9件327人,受理审查起诉该类案件176件300人;在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法律援助232人、社会调查775次、亲情会见395次、心理测评222次、心理疏导258次。
构建专业化办案破解生态“四诉合一”难题
不同诉讼线索如何共享?构建专业化办案模式,充分发挥统筹作用,统一掌握案件线索,调配办案力量。
去年,全市两级检察院专门设立2个生态检察室和4个生态检察办案团队,对辖区内的生态环境领域案件集中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同时承担生态环保领域预防、宣传、理论研究等系列工作,打破“四大检察”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融合发展的壁垒。
严打犯罪,守住生态资源。2021年,清远市检察机关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81人,起诉410人,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优先办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有效遏制了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多发态势。
严格追究,发挥公益诉讼职能。2021年,清远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52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4.75万余吨、修复生态林地和基本农田532亩,追偿修复生态和治理环境费用1.09亿元,让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如英德市检察院办理的英德市白沙镇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决多名被告共同连带赔偿非法盗采稀土矿导致的矿产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共4867万元。
线索共享,完善“案管+刑检+公益诉讼”机制。2021年以来,案管部门在受理录入、刑检部门审查起诉刑事案件的同时,及时梳理、移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58条,成案52件。依托“网格员+信息员”、“随手拍”和清远检察邮路等多种途径,有效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
打造一体化格局知识产权不“失权”
不同诉讼类型如何联动?成立“办案中心”,打造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格局。
去年,清远市检察机关建立了广东省首个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办案机构,统一负责全市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将知识产权类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和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处理。
突出办案主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四大检察综合保护格局,保证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探索合适取证方式克服举证难。2021年,清远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6件57人,审查起诉18件50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2人;向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件;发出行政公益检察建议1件;向法院发出审判监督磋商函1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
宣传典型案例,适时召开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公开听证,加强知识产权以案释法及法治宣传。2021年,清远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注重撰写检察宣传报道,多篇检察信息被新闻媒体采纳。其中国家、省、市级媒体报道7篇;“清远检察”微信公众号报道4篇;“清城检察”微信公众号报道13篇。
实现“融、通、联、合”。通过融合职能、打通壁垒、联通机制、整合资源,清远市检察机关初步实现了四大检察集中统一履职。比如,由于清远市的知识产权案件均由清城区法院办理,为了便于开展监督,便将机构设置于清城区检察院。案件的办理由清城区检察院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由清远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由此实现上下级联动。
“未来五年,我们必须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在清远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岑代表清远市检察院作2021年工作报告。未来,清远市检察院将继续紧抓“四大检察”融合、“四诉合一”创新机制,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效有序,推动建设“清远更清”,为“融湾发展排头兵,城乡融合示范市,生态发展新标杆,双区建设后花园”贡献更多智慧与力量。( 撰文:陈立楷陈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