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持续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互联网广告案件查办数量和罚没款持续保持“双增长”,近三年互联网广告案件占广告案件总数的63.3%,2021年互联网广告监测条次违法率为0.01%,明显低于全国平均违法率,市场秩序平稳向好。
聚焦重点行业和难点问题,推动互联网广告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以导向监管为重点、以信用监管为依托、以智慧监管为支撑、以协同监管为抓手”的新型互联网广告市场监管体系,形成了良好的“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化社会共治局面。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了由11个部门组成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开放“工信部网站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权限,及时掌握福建省重点互联网媒介基本情况,从源头上压实网站主体责任,2021年,移交广告等违规线索1011条次。协调省委网信办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贯穿到网络生态治理全过程,每月开展网络专项巡查监测。会同公安机关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福州、厦门、泉州的互联网广告规模占全省四分之三以上,分别运用大数据、“存证云”等技术,提高监管成效。2019年以来,三设区市查办互联网广告案件数占全省广告案件总数的62.4%。
针对互联网广告监测违法率较高的领域,开展了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护苗助老等系列执法行动,聚焦医疗、药品等重点领域。2021年,全省查处重点领域互联网广告案件占广告案件总数的71%。发挥互联网行业协会自律作用,通过约谈等方式,引导广告从业者完善自律审查制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2021年,共约谈网站平台200余家,核查处置各类违法违规公众账号6万余个,清理违法违规信息40余万条。
依托“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开发广告智慧监管系统,满足广告审查、日常监管等全链条监管需求,破除难题。另一方面,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发建设了互联网媒体广告监测系统,年监测互联网媒体数量500家以上,互联网广告1300万条次以上。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我省部分发达地区的监测系统形成有效互补。今年以来,自主监测互联网广告513.54万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973条次。
我省逐步构建了以省市场监管局为主、设区市市场监管局为补充的制度保障体系。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制定出台《互联网广告监管突发事件预警处置预案》《广告监测数据采集存储与安全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