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石刻造像,是有明确纪年的金代遗迹,在东北地区罕见。”日前,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他们办理的督促保护双塔摩崖造像行政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正密切跟踪后续情况。文物古迹具有见证历史、承载文化的重大价值,面对文物毁损与保护不力的问题,我省通过公益诉讼在依法保护文物方面及时补位,深入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为文物古迹筑起“保护墙”。近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该领域共立案办理案件52件,取得明显成效。
我省检察机关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文物巡查;与文保协会建立协作,借助社会团体力量;走访文物爱好者,多渠道获取文物保护公益诉讼线索。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和“公益诉讼随手拍”微信小程序得到广泛应用,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之前办理的永济桥文物保护职责监督行政公益诉讼案,案源线索就是检察干警在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上查找发现的。
我省检察机关注重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形成治理合力。沈阳市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平台查找1574处不可移动文物和红色遗迹详细信息,将14条案件线索发放给基层院办理;抚顺市很多不可移动工业遗址级别低、使用单位多、保存状况复杂,抚顺市检察院与行政机关联动,完善属地文物保护长效机制。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和相关行政机关对红升乡汉长城遗址、永陵镇汉代玄菟郡永陵南城遗址、下夹河乡小夹河明长城遗址进行实地调研,今年上半年完成调研后将开展保护工作。此外,辽阳、阜新、盘锦、葫芦岛等地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化解文物保护专业性强、整改难度大的难题。
今年,全省检察机关继续结合辽宁实际,对辽宁段长城等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加大公益诉讼保护力度。(记者黄岩 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