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在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安徽省商务厅副厅长、省自贸办常务副主任刘光介绍,一季度,安徽自贸试验区利用外资(FDI)6687万美元,同比增长7.4倍;实现进出口额456亿元,同比增长33.3%。
刘光说,在经济运行向好的同时,安徽自贸试验区推出了一系列制度创新。一季度,省自贸办会同三个片区,紧紧围绕主导产业,重点在贸易便利、金融开放、产业融合和营商环境等领域开展探索突破。形成了20项创新举措,其中合肥片区12项、芜湖片区4项、蚌埠片区4项。
在贸易便利化方面,合肥片区开展中欧班列进口货物“分段计税”运费机制改革,一季度为企业节约境内段运费36.3万元,有效降低运输成本。
在金融开放创新领域,三个片区分别推出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非居民个人薪酬购汇便利化和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等举措,助推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成本更低。
在科技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合肥片区实施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试点改革,大幅缩短科技成果转化时长,赋权试点储备项目20余个。
在营商环境优化方面,蚌埠片区打造“96388”营商环境监督“绿色通道”,开展不动产查解封司法服务线上办,企业获得感明显提升。
一季度,安徽自贸试验区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形成了新一批标志性建设成果,如《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出台、贸易监管创新举措首获海关总署备案、一批产业龙头和总部项目签约落地、合肥中欧班列取得新突破、出台《安徽省自贸试验区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试点暂行办法》等。“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的出台是安徽省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刘光认为,这将为市场主体带来“五方面利好”。
一是投资利好。如在审批环节,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评估事项和下放审批权限,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实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提升企业开办和企业注销便利化服务水平。在监管环节,强调“法无禁止皆可为”,对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二是贸易利好。如《条例》鼓励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鼓励发展跨境电商、易货贸易、保税维修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加强陆海空联运通道建设,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实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放宽服务贸易准入,扩大优质服务进出口。
三是科创利好。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机制、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方便快捷的质物处置机制等。
四是融资利好。如推进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促进跨境投融资汇兑便利化等。
五是人才利好。如支持扩大研发机构在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绩效激励等方面的创新自主权等。
刘光强调,下一步,将积极围绕安徽自贸试验区主导产业,加快制度创新探索,及时将创新举措转化为企业能感受到、享受到的政策红利,进一步推动安徽自贸试验区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杨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