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5万元。
《通知》称,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缴存职工的住房保障作用,提高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能力,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决定,现在要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通知》提到,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方面,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45万元。
另外,《通知》还称要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月缴存额挂钩标准。
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在6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月缴存额在600元以上至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至2500元(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合计月缴存额在2500元以上,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另外,在最高贷款限额内,可贷额度同时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
《通知》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保持不变。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保底额度为25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保底额度为20万元。
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新开户单位523家,净增单位301家;新开户职工2.75万人,净增职工0.61万人;实缴单位3541家,实缴职工23.01万人,缴存额48.5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29%、2.72%、9.01%。2021年末缴存总额458.05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11.85%;缴存余额117.61亿元,同比增长6.0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4家。
公积金提取方面,2021年有6.0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1.88亿元,同比下降0.7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6.28%,比2020年减少8.51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340.44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14.03%。
截至2021年末,马鞍山住房公积金存款11.26亿元。其中,活期0.0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8.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