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高质量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若干措施》,从货物贸易、招商引资、境外投资、服务贸易、跨境电商、国际合作、金融服务等方面提出24项具体措施,助力我市相关产业和企业加快适应更加开放的区域市场,享受更多政策红利。
扩大优势产品进出口
RCEP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前4个月,天津海关签发了约980份RCEP原产地证书,涉及出口货值3.5亿元;同期,天津关区RCEP项下享惠进口货值达11.5亿元,可享受关税减让近2000万元。《若干措施》提到,我市将为进出口企业提供关税筹划等咨询服务,使其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结合产业特点,推动扩大我市精细化工、纺织服装、家具、金属制品、中药材等优势产品出口,并扩大汽车零部件、通用机械设备、计量检测分析仪器、中高端钢材、医疗器械等实施关税减让的产品进口。
通过RCEP,我国与日本首次达成了双边关税减让安排,根据《若干措施》,天津将进一步发展对日货物贸易,针对关税减让幅度较大的商品,建立进出口重点商品和企业清单。天津海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市对RCEP贸易伙伴累计进出口687.4亿元,其中,与韩国和日本的贸易额占比达50.5%。
与此同时,天津将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扩大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保税维修、离岸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规模。支持企业借助跨境电商平台等拓展国际市场,围绕汽车及零部件、自行车、地毯等天津优势产业,鼓励传统企业利用线上营销手段完成品牌化、数字化转型,提升品牌市场认知度和产品附加值。
建设高水平国际合作园区
在提升招商引资效能的同时,我市还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赴RCEP成员国拓展投资合作,利用好RCEP关税待遇差距以及部分国家的成本优势。
RCEP为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带来机遇,《若干措施》提出加快推进与日本在特色项目方面的合作,引进特色康养产品制造项目,高水平建设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将其发展为健康产业创新区、健康生活先行区、国际合作示范区。同时,发挥天津在蔬菜、水稻和畜禽种业的科技优势,引导我市企业在东盟成员国建立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促进农业企业、产品和技术“走出去”。
依托自贸试验区,天津将构建中日韩自贸区战略先导区。对接我国在RCEP中对日本和韩国投资、检验结果国际互认、原产地声明制度、服务贸易、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承诺,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率先开放和创新,为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进行风险压力测试。
我市还在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推出了系列措施。市商务局副局长何智能表示,立足天津的产业、贸易、政策等优势,《若干措施》将推动我市相关产业发展,同时有助于加快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记者马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