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分制来了 湖南2020年秋季高一新生开始实施

时间:2020-08-14 11:17:47来源:红网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20年版)》,自2020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开始实施。

开设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 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分

方案要求,普通高中课程要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着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课程设置上,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等)1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按45分钟计。18课时为1学分。在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教学实际需要,调整课堂教学时长,开展长短课时相结合的实践探索。每学年分两学期,每学期是否分学段安排课程,由学校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结合实际需求自主确定。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学校实际和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值得一提的是,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选修课程可以在各学期适当分散安排,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从高一年级开始安排。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有序推进选课走班 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

在课程实施与评价方面,方案 要求学校应建立选课指导制度,提供课程说明和选课指南,安排班主任或导师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方案,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

科学安排每学年授课科目,特别是控制高一年级必修课程并开科目数量。不得要求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前确定选考科目。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严禁超课标教学、抢赶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减少高中统考统测和日常考试,加强考试数据分析,认真做好反馈,引导改进教学。

有序推进选课走班,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因地制宜、有序实施选课走班,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

建立完善学分认定和管理制度。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学分认定的指导和管理。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制订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学分认定应综合考虑学生实际修习的课时、学习表现,并达到课程标准或相关文件的要求。严格学分认定管理,对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的学生,不得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省教育厅修订《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完善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规范综合素质评价。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认真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实施细则。学校应制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指导学生客观记录成长过程,记录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综合实践活动、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应作为综合素质档案的重要内容。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加强对学生成长的指导。

规范考试评价要求。校内评价或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均应以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相关教学文件为依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考试成绩合格是毕业的重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考试命题应注重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强调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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