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元宵节。北京市烟花办再次发布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提示,请市民朋友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呼吁不放、少放烟花爆竹,减少污染排放,为北京蓝天贡献一份力量。
按照《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执行五环路内(含五环路)为全年禁放区的政策,五环路内(含五环路)为全年禁放区;五环路外,由各区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的禁放区域为全面禁放区。五环外的限放区域,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的全天、初二至十五每天的早7点至晚12点可以燃放,其它时间不得燃放。禁止、限制燃放的地点和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除禁放区外,以下禁放点周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3、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4、输变电设施;5、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7、重要军事设施;8、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9、电信、邮政、金融单位;10、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11、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12、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等。
北京市烟花办提醒,自2月27日零时起,本市限放区也将全面禁放,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没有燃放完的烟花爆竹储存在家中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市民朋友可以将没有燃放完的烟花爆竹上交到附近的派出所,北京警方将通过专业的销毁公司集中无害化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