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嘭”的一声,一辆二手车特斯拉Model S在加速准备驶入高速路段时突然失速,车速从120km/h骤降到56km/h,同时车辆制动和加速踏板均处于瘫痪状态。
这是日前在与特斯拉维权过程中获得一审胜利的天津特斯拉车主韩潮,回忆其在起诉特斯拉前最后一次驾驶该车辆的经历。
“失速的同时,车辆显示屏跳出了5个故障码提示。”12月9日晚间,韩潮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采访时感叹,幸好当时车辆失速后没有继续加速向前,而是缓冲一段距离后靠边停下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当时靠边停车后,后背衣服都被冷汗浸湿了。”韩潮说。
今年12月4日,经过一年多的时间,韩潮在起诉特斯拉以欺诈手段出售不符合其承诺的事故车辆案件中胜诉,拿到了胜诉一审判决书后,其第一时间在个人微博上宣布:“我胜诉了,退一赔三。”此事迅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虽然韩潮胜诉了,但是特斯拉并不接受这一判决。此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曾发布特斯拉的召回公告,涉及存在安全隐患的3万辆进口Model S和Model X电动汽车。但随后特斯拉的态度出现大反转,其在交给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信件中表示:车辆无需进行召回,因为车辆悬架并不存在缺陷,出现损坏并非质量问题,而是车主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并称只能选择被迫自愿召回相关车辆。
此次的“剧情”,与上次非常相似,特斯拉表示将继续上诉并相信会有公正的处理。
特斯拉决定上诉
,后经第三方评估机构鉴定,涉案车辆C柱及左后翼子板有切割焊接痕迹,为事故车。
去年6月1日,韩潮在特斯拉官网上购买了一辆官方认证的Model S P85二手车,购买前被销售人员告知特斯拉认证车不存在重大事故、水泡、火烧和结构性损伤等问题。但在韩潮购车后两个多月的时间车辆问题不断,并险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裁定特斯拉向车主退还37.97万元购车款,并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113.91万元。
韩潮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供的一审判决结果显示,特斯拉公司由于向其交付官方认证二手车Model S确实涉及大面积切割、焊接等,这种修理方式和程度必然对消费者的购车意愿产生重要影响,而特斯拉公司仅告知韩潮“车辆不存在结构性损伤”,尚不足以达到应有的信息披露程度。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特斯拉公司构成欺诈,
12月9日晚间,特斯拉在回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特斯拉将依法提起上诉,并相信法院最终会对本案有一个公正的处理。
韩潮告诉记者,他已经准备好应诉,并表示不担心在二审中败诉。“一审中提供的证据非常充足,各项证据均证明特斯拉存在欺诈行为。”韩潮说。
对于,双方二次对簿公堂后,是维持原判还是改变一审结果,天津滨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鑫认为:“如果在二审过程中,法院依旧认定特斯拉存在欺诈行为,有可能维持原判。”
提车两个月折损10万元?
据了解,涉案车辆是韩潮于2019年6月1日在特斯拉中国官网上,以37.97万元的价格购买的一辆Model S P85二手车。
“因为相信特斯拉官方认证的权威性,又了解到该车还能享受与新车一样的质保服务,所以才购买此车。”韩潮告诉记者,在提车前,他还与对接的特斯拉销售人员进行了再三确认,对方均表示该车不存在重大事故、水泡、火烧和结构性损伤等问题。
2019年6月5日是韩潮提车的日子。不过,在提车后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韩潮却成了特斯拉天津售后服务中心的“常客”。“用车期间,我这辆车故障不断,进店维修次数高达十余次,仅提前预约到店维修的记录就有七次。主要维修问题包括屏幕乱码、车灯不亮、车门打不开、充电断电等,且问题多集中在车辆左后侧位置。”韩潮对记者说。
当时,韩潮并没有对车辆的质量问题产生怀疑,而是正常按照质保流程到店内维修。直到2019年8月24日,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失速情况,让韩潮有了退车的念头。
记者从韩潮提供的关于此次车辆失速时的《委托修理合同》上发现,特斯拉对失速后的车辆更换了大电池保险和伞阀。不过,特斯拉方面对于韩潮车辆失速一事的结论是,韩潮把加速踏板踩到底引起失速,不属于特斯拉车辆问题。
此次失速事故也成为韩潮踏上维权路的导火索。“因为此次事故,心里产生了阴影,车辆就算维修好了,也不敢再开。”韩潮对记者说,最开始是与特斯拉方面协商退车一事,不过特斯拉并不同意。“我只开了两个多月,且是他们车辆出了问题,就要折损10万元,说只能退回27.97万元。”韩潮表示,这样的处理方法他不能接受,不得已才开始维权路,对车辆进行鉴定。
对于,特斯拉两个月折损10万元的说法,二手车商董颢(化名)认为,以当前二手车回收行情来说,韩潮这款车使用两个月左右时间正常折损不超过1万元。“特斯拉对这款车提出折损10万元,相当于车主购车价7折,有点太狠了。不过,特斯拉折损价定价这么高,应该与韩潮十几次维修记录有关。特斯拉回收人员应该知道这辆车存在结构性损伤的问题,否则不会要求折损这么高。”董颢说。
据董颢介绍,如车辆“四梁六柱”(车辆结构件A、B、C、D柱和纵梁)有被切割修复的痕迹,在二手车市场售卖中会被认定有“重大事故”倾向,折损程度比一般车辆要高很多。
鉴定机构判定车辆为结构性损伤
事实证明,韩潮的车辆确实存在结构性损伤。“开始并不知道车辆为事故车,决定维权后,我找了车辆鉴定机构鉴定后才发现的。”韩潮说。
2019年11月15日,天津万丰汽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结果为,检测车辆左后侧围(即左后翼子板)存在切割痕迹,为事故车。
作为涉案车辆主要鉴定负责人,天津万丰汽车鉴定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赵坤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涉案车辆左后轮眉前部至左C柱里部呈线形45度修复痕迹,有切割焊接;左后轮罩板上部接口处表面有修复现象,后备箱内后围板和左后轮罩板与C柱外板(即左后翼子板)接口处有明显修复现象,说明左C柱外板存在多处事故修复痕迹;左后C柱外板与C柱是一个整体,属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据《GB∕T30323-2013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左后C柱外板被切割后就已造成车辆结构性损伤,故判定为事故车。
正因如此,韩潮以涉案车辆“存在结构性损伤,为事故车”为由,起诉特斯拉以欺诈手段出售不符合其承诺的事故车辆。记者了解到,从今年3月10日提起诉讼到12月4日一审判决结果宣布,此案共举行了4次庭审。
在4次庭审中,双方均给出了相应证据。对于韩潮起诉理由,特斯拉方面辩称,涉案车辆不存在重大事故,也不存在因更换叶子板(即翼子板)而产生结构性损伤,特斯拉公司在销售车辆时未实施任何欺诈行为,向韩潮交付的车辆完全符合“没有重大事故以及火烧泡水”的销售承诺。
“车辆左后翼子板存在切割痕迹,造成结构性损伤是一辆事故车。对此,特斯拉并没有告知我实情,而是选择隐瞒下来,已经构成欺诈。”韩潮认为。
一审判决也明确,特斯拉公司对涉案车辆所发生的事故,以及维修情况是知晓或者应当知晓的,却未对车主进行信息披露,具备欺诈的主观条件,特斯拉公司构成欺诈。
12月6日,特斯拉法律顾问许晖则公开表示,特斯拉不存在欺诈行为,公司将提起上诉。许晖认为,涉案车辆的翼子板维修未对车辆构成结构性损伤。“和其他二手车平台的认证一样,特斯拉也是基于国家对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的规定,对车辆进行70多项关键标准的检测,其中包括车辆是否有结构性的维修,如有结构性的维修,我们肯定会告知消费者。”许晖表示,特斯拉在对车辆进行整体检测评估时,该翼子板的异常并未进入公司评估项目,因此并不存在隐瞒一说。
那么,左后翼子板存在切割痕迹,是否应该将车辆纳入事故车范围?翼子板是否属于车身结构件?赵坤告诉记者,左后翼子板在《GB∕T30323-2013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文件中,属于判别事故车中的“六柱”之一的左C柱部分。因为左后翼子板属于左C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需切割更换此处翼子板,就需切割C柱。
记者查询《GB∕T30323-2013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文件了解到,包括“六柱”在内的12项车体部位如有出现变形、扭曲、更换、烧焊、褶皱任何一项缺陷问题,即被判定车辆为事故车。同时,左后翼子板也属于对二手车辆外观部位评估的一项。
特斯拉方面称,因为特斯拉车辆是全铝制车身,对左后叶子板(即翼子板)的轻微损伤无法通过传统的车身金属钣金“敲打拉伸复原”工艺进行修复,维修企业按照特斯拉生产厂家技术标准和规范采用“焊粘-铆接”工艺技术对车辆叶子板进行了更换,该工艺仅是对作为车身覆盖件的叶子板进行更换,完全不涉及车辆的车架及其他任何车辆安全结构,不存在结构性损伤问题。
对于特斯拉所说的仅是对作为覆盖件的叶子板进行更换,不存在结构件损伤一说,赵坤认为,车辆有前后四块翼子板,分别为左前、右前翼子板,以及左后翼子板、右后翼子板。其中,两块前翼子板用螺丝来进行固定,可单独进行拆卸,不属于车身结构件,属覆盖件范围。但后翼子板则不同,左后翼子板和右后翼子板既有覆盖件的修饰作用,也起到了结构性承重的安全性作用。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委托北京晶实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实鉴定)对车辆车况进行的司法鉴定结果中也明确,涉案车辆左后侧叶子板是非螺母铰链固定可单独更换部件,而是通过焊接工艺将叶子板与其他结构件进行衔接。因此,该车左后叶子板属于结构件的一部分。
董颢也认为,左后翼子板与左C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有切割必定对车辆造成结构性损伤。
特斯拉证据不足致败诉
记者从特斯拉提供的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了解到,涉案车辆于2019年1月与另一辆小客车发生过碰撞,两车均受损。
同时,特斯拉方面提供的一份涉案车辆前车主《委托维修结算申请单》也显示,该车前车主于2019年5月1日完成维修结算,其中维修内容中就包括更换左后叶子板、左后叶子板喷漆,以及更换左后叶子板内衬等。
而在晶实鉴定提供的车辆车况鉴定结果显示,涉案车辆左后侧叶子板切割更换;左后侧叶子板导流管处重新焊接;左后侧叶子板与后围板处重新焊接。
晶实鉴定提供的另一份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结论书显示,该车左后侧叶子板、后围板有明显修复痕迹。晶实鉴定明确,该车左后侧叶子板属于结构件的一部分,维修后强度降低,对车辆安全性能有一定影响,会对车辆市场价值造成一定贬值影响。根据车辆伤损程度和损伤面积,符合企业《车辆贬值鉴定评估标准》里的中度B级损伤。为此,晶实鉴定给出该车本次事故修复后,造成的贬值损失约为82089元。
“切割A、B、C柱任何一块位置,对车辆来说都是致命的,对车的贬值率可达到50%左右。”二手车评估师郭吉彬表示。而这也意味着,韩潮37.97万元的购买价格远高于车辆在切割修复后的实际价值。
“如果我的购车价低于市场价,心里对其可能存在的问题会有个预想。但我购买这辆Model S时,就已经是高于市场价的预期了。这种情况下还被欺诈,买到一辆事故车,我不能接受。”韩潮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对欺诈行为明确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记者了解到,特斯拉在一审中败诉的原因是,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提出的“车辆不存在重大事故,也不存在因更换叶子板而产生结构性损伤,特斯拉公司在销售车辆时未实施任何欺诈行为”的主张,最终判定为“退一赔三”。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方面明确,综合本案事实可知,特斯拉公司对涉案车辆所发生的事故,以及维修情况是知晓或者应当知晓的,其具备欺诈的主观条件。
截至目前,特斯拉方面仍然坚称自己在此案中不存在欺诈行为,并表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前将提起上诉。“如果在二审过程中,法院依旧认定特斯拉存在欺诈行为,有可能维持原判。”张鑫分析称,除非特斯拉方面能举证说明,它与车主完全交代清楚了车辆存在大面积切割和焊接的客观事实,否则特斯拉就要承担“未尽到完全说明”的责任。
业内人士呼吁行业新标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特斯拉在否认切割更换左后翼子板会对车辆造成结构性损伤的同时,还认为该损伤不影响车辆的安全使用。
对此,赵坤告诉记者,左后翼子板对于左后C柱来说有吸能作用,它的变形会导致吸能的扩散,致使力的方向改变,从而保护前进方向的人身安全。“左后翼子板切割、焊接,并喷漆完成后确实是没问题,但车辆在发生碰撞时,力从上到下,会出现断裂问题,这时力方向不对,会对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赵坤解释称。
值得注意的是,晶实鉴定给出的结果也显示,由于原厂的切割,再加上人工修复达不到出厂工艺的要求,造成修复后的部位低于原出厂强度。如果左后侧再次发生事故时,由于强度降低,对车辆安全性能会造成一定影响。
董颢则表示,左后翼子板切割焊接后,如果焊接处防锈处理不到位,或会出现锈蚀的情况,车身结构件强度或受到影响,对车辆来说也是一个安全隐患。
事实上,车辆左后翼子板切割会致使车辆变为事故车并致使车辆大幅贬值的情况,很多人并不知情。赵坤建议,车主在出现剐蹭等事故后,C柱的左后翼子板部分尽量修复,不要轻易去做切割处理。
董颢也建议,车主在选择二手车时一定要对车辆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保留相关沟通证据,以防后期出现问题需维权。
值得注意的是,《GB∕T30323-2013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于7年前出台。赵坤认为,随着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技术的不断提高,二手车行业急待新规范出台,而此次特斯拉二手车维权案或是促进新标准出台的一个契机。
据知情人士透露,国家相关部门已开始着手对现有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进行修改和调整,有望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