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反复充值数十次,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今年以来层出不穷。王先生的女儿9岁,上小学三年级。近几天,孩子在上网课时,玩了手机里的几款游戏,短短几天给游戏里充值5000多元。
据华商报报道,8月5日早上,王先生发现有一笔300多元的消费,查看了支付明细,就是从手机上消费走的,而且不止这一笔。“从7月28日开始至8月4日晚上,短短几天里,就支付了5000多元,玩的游戏有4款,分别是‘你好呀勇士’‘迷你世界’‘创造与魔法’‘我的世界’。”孩子说,她7月28日晚上看到爸爸给爷爷转账时输的密码了。
王先生在“你好呀勇士”这款游戏查到了游戏公司,另外3款的支付记录显示均转给了vivo公司,因为手机是vivo的,vivo手机方说这3款游戏是游戏公司交给他们代理的。让王先生难以理解的是,在他向各游戏公司提起申诉时,只有“你好呀勇士”游戏公司核实情况后愿意全额退款,vivo公司代理的3款游戏起初是坚决不退款的,经过他再三沟通,对方愿意让他填申诉表,让他签署一份保密承诺书,签后才能退70%,问扣除的30%是什么原因时,对方也答不上来。“没办法,我要不签承诺书,连70%的钱都要不回来。”王先生无奈签了协议,拿到了70%的退款。
8月6日,“你好呀勇士”游戏公司客服表示,已经核实完王先生孩子打游戏的情况,也和孩子通过电话了,目前退费申请已经通过,会在15个工作日内打到王先生的银行卡上;vivo公司的客服人员表示,退款70%的结果是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此事件的综合情况,反馈给游戏公司后,最终得到这样一个退款的比例结果。对于至少被扣款30%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客服人员无法说清楚。该公司工作人员随后表示,他们愿意就此事向3家游戏公司进一步了解情况,问清扣款事宜再答复。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你好呀勇士”游戏由安徽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作为版权归属方。安徽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三七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三七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为三七文娱(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七文娱(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又为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三七互娱”,002555.SZ)全资子公司。
“迷你世界”是一款高度自由的休闲类3D沙盒游戏,由深圳市迷你玩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张泽湘为第一大股东,持股38.45%;林芝利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腾讯投资旗下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7.71%。
“创造与魔法”由北京卓越晨星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并作为版权归属方,天津英雄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运营商,北京卓越晨星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英雄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均为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英雄互娱”,430127)全资子公司;天津迪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英雄互娱第一大股东,持股30.47%;应书岭为天津迪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70%。
“我的世界Minecraft”是Microsoft旗下Mojang开发的3D沙盒游戏,电脑端及手机端版本在中国大陆由网易游戏运营。网易公司(NASDAQ:NTES)成立于1997年,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中国领先的互联网技术公司,也是中国主要门户网站。网易公司推出了门户网站、在线游戏、电子邮箱、在线教育、电子商务、在线音乐等多种服务。
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按照上述规定,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为游戏充值的,需要经家长的同意,追认,充值行为才有效的,所以孩子为游戏充值后,如果家长不追认的,游戏公司就需要退还充值的款项。如果是8周岁以下孩子为游戏充值的,需要由家长实施,孩子自己充值是无效的,游戏公司也要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