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AK步枪转移时被人看见, 文山男子持枪追撵,射杀3人被起诉

时间:2020-12-28 14:16:10来源: 春城晚报

12月21日,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一份起诉书,文书显示,文山一男子20年前曾因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4年1月18日刑满释放。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今年9月26日,该男子在转移私藏的枪支时,不小心被人看见。担心被举报,该男子就开枪射击,致使3人死亡。

被告人沐某勇,男,1974年生,无业,云南省文山市人。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于2001年1月9日被砚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4年1月18日刑满释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0年9月29日被文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7日经文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文山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

沐某勇曾于20年前以帮助贩卖枪支为由得到两支手枪和一支AK步枪及子弹,2000年7月被砚山县公安局查获两支手枪,其一直未交代持有的AK步枪及子弹。

2001年1月9日被砚山县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4年1月18日刑满释放。后沐某勇一直将AK步枪及子弹藏匿于家中或住处周边。

2020年9月中旬,沐某勇在家中玩枪时感觉被路人看见,遂将AK步枪及部分子弹用袋子装好藏匿于文山市马塘镇热水村委会麻栗树村小组公墓旁草丛。后担心被路人发现,欲将枪弹转移到花庄附近藏匿。

9月26日早上,沐某勇到马塘镇街上找到摆车拉客的被害人魏某某,魏某某将手机号码留给沐某勇。当日12时许,沐某勇到马塘中学路口绍奎商店找尹某某借手机联系魏某某,后在马塘镇仁爱医院门口乘坐魏某某驾驶的农村客运微型车前往藏枪地点。

沐某勇取好袋子返回车上时因袋子拉链松开导致枪口外露被魏某某看见,后魏某某趁沐某勇不备往麻栗树村“小孤山”李某某家新房方向跑,沐某勇害怕持枪的事被魏某某举报,遂持枪追撵并开枪警告,魏某某未停下并跑至李某某家新房旁的玉米地,沐某勇便持枪射击魏某某。

此时,听见枪声的被害人李某某、李某某父子从在建房屋里出来查看,被沐某勇发现,沐某勇遂开枪将二人击倒。后沐某勇上前查看,担心三人未死亡,向三人补充射击后逃离现场。沐某勇驾驶魏某某的微型车返回马塘时将车丢弃,后拦车坐回家。经鉴定,魏某某、李某某、李某某均符合枪弹损伤死亡。

2020年9月28日晚上,沐某勇准备逃跑时在马塘镇35米商业大街(冯家面条厂背后)被民警抓获,在路边一石堆后面的绿色袋子内查获一支疑似56式步枪(弹夹内装有30发子弹)、用袜子装的疑似子弹共计138发。

2020年9月29日,民警在沐某勇位于文山市马塘镇热水村民委黄龙坝村住所三楼客厅靠右的房间内查获用袜子装的疑似子弹共计122发。经鉴定,沐某勇持有的疑似枪支系苏制AK自动步枪,疑似子弹系制式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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