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立法工作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委对全市立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发布。自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秦皇岛市共颁布实施了13部地方性法规,立法效率位居全省设区市前列。
2015年,立法法作出修改,明确了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这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大变革,也是地方法治建设的重大契机。2015年8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秦皇岛市作为河北省首批赋权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这是秦皇岛市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秦皇岛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积极进取、奋发作为,地方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秦皇岛市始终以质量为中心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审议程序,打造精品良法。目前,秦皇岛市已颁布实施13部地方性法规,立法效率居全省设区市前列。已颁布实施的13部法规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全部全票通过,立法质量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市委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获得2020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称号,《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获得2017年度、2019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成果提名。
秦皇岛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在立法项目的选择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坚持突出地方特色,追求有效管用,坚持创制性立法,聚焦服务市委中心工作,在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三个领域内(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做足做好文章。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围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建设,开展了《秦皇岛市市容管理条例》《秦皇岛市爱国卫生条例》的立法工作;围绕国际化旅游城市建设,开展了《秦皇岛市旅游市场条例》的立法工作;围绕确保旅游旺季安全和重要公用设施保护,开展了《秦皇岛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秦皇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秦皇岛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秦皇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秦皇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在环境保护方面,开展了《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秦皇岛市海岸线保护条例》和《秦皇岛市海水浴场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开展了《秦皇岛市长城保护条例》《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同时,为了规范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还出台了《秦皇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用精品良法为秦皇岛建设一流国际旅游城市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记者孙也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