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广东不少河流地处流域中下游,源头来水水质备受关注。近年来,广东主动担当,推动市场化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同上下游共治。其中,从2015年至今,广东分别和广西、江西、福建签署九洲江流域、东江流域、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近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已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广东积极开展跨省、省内流域生态补偿工作。自2015年来已合计拨付跨省补偿资金15.65亿元,经与邻省区共同努力,九洲江、东江、汀江—韩江3条跨省河水质稳中向好,到2020年,各条河流监测考核断面年均水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找到跨省治水突破口
广东地处江河下游地区,如何治理跨省河一度让广东“头疼”。
鹤地水库是雷州半岛灌溉和湛江市饮水的重要来源,它的上游是九洲江,发源于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流经陆川县和博白县。随着流域人口增长及城镇化发展,九洲江的水质一度恶化,威胁到鹤地水库水质安全。
“治水一定要源头做起,但上游省因为资金等不足,治理力度不够,也会影响下游治理效果。”回想起2015年前的情景,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道出个中无奈。
如何协调广东、广西两省区协力治水?2015年,国家发布《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鼓励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受各种污染危害或威胁严重的典型流域开展试点。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地方补偿为主、中央财政给予支持。具体来看,就是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
有了政策指引,广东、广西很快找到九洲江跨地区治理的突破口。广东主动提出横向生态补偿,随后两省区签署两轮《九洲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探索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双向补偿”机制。
在具体的实践中,两省区加强合作交流,建立统一的决策协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和预警应急机制,共同维护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两省区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并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让九洲江水质稳定向好成为可能。”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山角断面是九洲江流域的监测考核断面,国家监测总站认定的结果显示,2015年—2019年,山角断面年均水质消除劣Ⅴ类,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水质情况稳中向好。并且断面月度达标率均完成事先约定的考核目标,据此广东向广西拨付合计5亿元的流域补偿资金。
事实上,不仅仅是九洲江流域两省区共治,广东还主动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先后与江西、福建建立东江流域、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在完成协议水质目标考核要求的前提下,广东各年度均拨付1亿元补偿资金至各流域上游省份。
经过邻省区共同努力,2015年—2020年各跨省流域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在2020年,粤桂的九洲江山角断面,粤赣的东江寻乌兴宁电站断面、定南水庙咀里断面,以及粤闽的汀江、梅潭河(含九峰溪)、石窟河(中山河)、象洞溪(多宝水库上游)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并且各年度月度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当然,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离不开国家配套资金的支持。以东江为例,2016年—2020年,广东合计拨付5亿元补偿资金至江西,而中央资金也合计拨付11亿元至江西用于东江流域水环境保护。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从2015年至今,广东已合计拨付跨省补偿资金15.65亿元。目前,各跨省区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均已开展新一轮协议签订磋商工作。
探索省内生态补偿机制
事实上,广东省内治水也面临着跨市河流治理的难题。因此,这一生态补偿制度也为广东治水提供了参考。
去年8月,广东出台《广东省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实施方案》。该方案涉及广州、深圳、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东莞7个地级以上市,东江流域下游惠州、东莞、深圳、广州4市按照水资源使用量和地方财力等因素筹集资金,与省级财政资金出资共同作为生态补偿资金,按照下游地市行政区域内流域面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数量等因素补偿上游河源、梅州及韶关市。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广东进一步深化,东江流域各地市协力治水。经监测,2020年罗浮水、马头福水、江口、东岸4个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达到考核目标。
由此,下游的广州、深圳、东莞等全额拨付2020年度横向补偿资金合计2亿元至上游地市。同时,省级资金也拨付上游韶关、河源、梅州合计2亿元。
目前,东江流域的本轮方案将于2021年底到期,届时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水利厅将组织推进下一阶段省内东江生态保护补偿方案并印发实施。
东江流域补偿的探索,又继续为北江等更多省内跨市河流治理带来经验。目前,省生态环境厅等多部门在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的基础上,正研究编制《广东省北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方案》。
经与邻省区共同努力,2015年—2021年各跨省流域考核断面水质稳中向好,省内东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也已取得实效。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新一轮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协议的签订,探索研究北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谋划下一阶段东江流域省内生态保护补偿方案,推动广东重点流域长治久清。(南方日报记者张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