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海口破产法庭在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68号(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原址)挂牌成立。
据了解,海口破产法庭是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破产程序条例》的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海口破产法庭主要管辖案件范围为:海口市区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其他依法应当由海口破产法庭审理的案件。
据悉,海口破产法庭成立后,将立足于海南自贸港法治建设,面向国际社会,以“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专业化”为引领,紧紧围绕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积极传播正向的破产观念与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开展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强制清算等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凤超出席挂牌仪式。(记者邓海宁通讯员贺舒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