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宁开发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蓝天保卫战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切实提升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江宁区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江宁开发区2021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需达83.6%,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需达30.4微克/立方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宁开发区空气质量累计优良天数306天,优良率达83.8%,PM2.5年均浓度28.0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做出应有的贡献。
落实“点位长”负责制齐抓共管完成年度目标
为实现全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江宁开发区高度重视,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上下齐力、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着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加强组织调度,制定并下发《江宁开发区九龙湖省控点大气质量提升方案》、《江宁开发区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多项文件,强化部门联动、层层压实责任,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项目化、节点化。全面落实“点位长”负责制,坚持每天研判大气指标数据,“点位长”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现场调度,并组织跟踪督查,开发区“点位长”工作受到区政府领导多次点赞。
建立精准管控体系
多措并举推动企业绿色发展
江宁开发区深化重点区域大气管控和污染应对,重点开展九龙湖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管控工作,加大巡查、整治、整改力度,扎实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治理,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和道路降尘保洁,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应急指挥调度机制,积极落实臭氧、PM2.5污染等大气污染应对工作,加强工地、涉气企业、渣土车运输夜间检查频次,确保最大程度压降污染影响。重点加强工业企业VOCs专项整治,完成17个年度VOCs治理、15家企业提档绩效评级项目,以及重点区域100家餐饮企业规范整治等多项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下一步,江宁开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好“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到力度不减、方向不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全面提升大气治理水平,切实改善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 (商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