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应急厅获悉,截至目前,该厅已指导各地累计发放冬春救助资金8278万元(含中央和自治区资金7750万元、市县配套资金528万元),调运发放约9.19万件(套)、总价值超过1892万元的冬春救助物资,累计救助受灾群众58万余人。
自治区应急厅专题研究冬春救助有关工作,制作在线统计表直接调度到县、乡,精准掌握各地冬春资金发放进度。派出工作组对10个重点市开展实地核验,对各地冬春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冬春救助资金、物资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申报审批流程开展工作,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防贫监测户、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及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记者/赵超通讯员/黄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