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法院让司法改革成果助企惠民 积极探索预重整机制

时间:2022-04-01 08:31:34来源:南方日报

破产重整耗时太长,会不会把企业彻底拖垮?重整企业贷款难,经营如何维持?留下了不良征信记录,企业如何重获市场信任?为破解破产重整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佛山法院不断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搭建府院联动台,助力危困企业重获新生,以保就业稳经济,保民生暖民心。2021年,佛山共18家企业通过司法程序重整成功,占全省重整成功企业总数的1/3,盘活资产56亿元,清偿职工债权1.12亿元,让“抓示范促改革惠民生”司法改革项目成果暖千企润万家。

畅通破产衔接“堵点”

在传统观念里,市场主体可谓“谈破色变”。“破产重整需耗费大量时间和经济成本,而程序本身存在严格时间窗口,企业重整失败还面临被迫清算的风险。”佛山中院破产审判负责人一语道出了其中缘由。

为发挥破产制度服务市场经济转型升级的职能,佛山法院尝试从优化机制上寻找突破口,在司法实践中积极探索预重整机制,为庭内重整开辟一条快捷有效通道,提升重整成功率。

“公司破产了,那拖欠我们的工钱怎么办?”主营电力铁塔的广东迪生铁塔公司因资不抵债,被申请破产清算,职工工资支付无望,债权清偿机会渺茫,各种潜在的矛盾一触即发。

“虽然资不抵债,但该公司拥有镀锌工艺资质和2条生产线以及对应的排污许可证,在业内极具市场价值,一旦宣告破产,该资质价值直接归于零。”为最大化实现企业价值,佛山中院转变办案思路,在破产程序中积极推进预重整。

2021年1月,管理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台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公开招募预重整投资人。4月,通过网络台竞价方式最终选定的投资人以2.86亿元参与重整。6月,管理人将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表决,获一致通过,为重整顺利推进打好基础。7月23日,佛山中院正式裁定对迪生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于同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将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由破产清算状态下的3.19%提升到15%,超2000万元职工债权全额清偿。

“在正式受理重整前,先进行一场预备赛,让债权人、债务人、意向投资人等提前熟悉规则,达成初步共识,为进入重整做好准备。”谈及预重整机制,佛山中院破产审判负责人这样跟记者介绍。

据悉,2021年佛山法院成功办结的重整案件中,超八成不同程度运用了预重整机制。其中奥特莱斯小镇重整案,成功化解债务150余亿元,普通债权清偿率达12%以上;自生公司重整案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将争议化解在案前,职工债权得到全额清偿。

“预重整机制给了参与方足够的时间来衡量和决策,可提升庭内重整的精确度,弥补了重整程序严格时间窗口的缺陷,也避免重整失败导致宣告破产的不可逆后果。”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陈刚表示。

据悉,佛山中院正试点将预重整往更前端延伸,探索由企业自行开展预重整,并构建起与庭内司法重整的有效衔接,给予危困企业喘息之机,增加拯救成功的机会。

攻坚破产融资“难点”

融资难,是破产企业重整面临的又一困难。“危困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因征信受限,银行等融资机构不再向破产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企业无法通过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资金流。”佛山中院破产审判负责人介绍,“为此,佛山法院积极探索府院联动机制,联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力量,为破产企业提供相关支持。”

在佛山法院的积极推动下,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5家本地金融机构签订《关于解决佛山市破产企业融资问题的备忘录》,在符合授信审批条件的前提下,5家签约银行每年可向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提供25亿元额度的授信支持。为确保金融机构融资风险可控,佛山中院与市金融局、银保监会佛山分局、人民银行佛山中心支行联合签署《关于开展破产程序中融资工作的备忘录》,在全省率先建立破产融资实质化运行机制,进一步对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提出具体保障方案,为金融机构特制了“定心丸”。

南国商贸公司旗下的南国大酒店、南国海鲜酒家,坐落于佛山市禅城区祖庙商圈,是老一辈佛山人耳熟能详的酒楼食肆,却在2013年突然停业。原来,南国商贸公司因南国大酒店改建扩建事宜以及土地开发纠纷无法协调解决,导致债务集中爆发,对外负债超8亿元。若该公司重整成功继续经营,整合其名下土地资源,不仅能够有效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同时进一步优化该区域营商环境,为市场增添活力。

佛山法院充分利用《破产程序中融资工作的备忘录》效应,首次在“民间资本+破产企业”的融资基础上引入银行融资。去年,该案管理人、投资人、金融机构三方签订合作协议:在南国商贸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金融机构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创立了“银行+民间资本+破产企业”破产融资新模式。

“三方签署合作协议开启了为破产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先行范例。”该案管理人的负责人徐江华点赞称,“大大降低了程序成本,同时也切实解决南国商贸公司或重整投资人在破产程序的融资难问题,给项目重整建立信心。”

为尽可能帮助重整企业引进独立高、稳定强、利率较低的资金,佛山法院向多家金融机构宣讲政策,并协助金融机构攻关可行难题。2022年1月,顺德农商行与广东千山公司签订了银行贷款合同,由顺德农商行向千山公司提供200万元信用贷款,实现“银行向破产企业直接提供信贷融资”的重大突破。

今年,佛山法院推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中国信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银行佛山分行等多家金融服务机构签署《佛山市破产投融资服务项目合作协议》,并联合阿里巴巴、京东等互联网科技企业全面升级佛山市重整投融资台。通过整合各方资源,深入解决破产程序中共益债类、重整投资人、资产购买人的资金需求难题,推动实现破产企业融资和重整重生、银行贷款、融资资金安全退出的良闭环。

消除信用修复“痛点”

“虽然重整成功意味着企业恢复正常市场主体的身份,但企业在重整前因生产经营困境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降低信用评级等管理措施并未同步移除,重整成功企业仍将背负不良信用,经营处处受限。”佛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学军介绍,“年来,我们也一直在努力探索修复重整企业信用的有效途径。”

2021年,佛山中院联合市税务局出台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的专项工作指引,详细规范了重整企业或其管理人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办事流程,允许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节点前移至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且税务机关依法受偿后,意味着失信主体纳税信用修复搭上了“早班车”,有效保障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企业的持续正常经营。

今年春节假期刚过,2月11日,佛山中院、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人行佛山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动态共享机制的合作备忘录》,标志着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动态共享机制正式建立。

该备忘录围绕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的公示台、共享渠道以及融合运用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确保信息在企业信用公示台和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快速传递和动态共享。佛山中院负责重整企业案件信息的采集与传输,市发展改革部门在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对重整成功企业公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将企业从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黑名单移除,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企业消除不良征信记录,保障重整后企业融资需求。

现今,相关网站上已添加企业的破产重整信息,载明破产原因是否已经消除、企业是否继续经营,为投资人、金融机构对重整后企业的项目合作、融资请求增强信心。

“通过府院联动推动企业信用修复,能让生产要素更好地活起来。”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家用空调创新中心主任李金波表示,“让企业更有信心与冲劲,在佛山发展、生根!”(撰文:唐梦李婵林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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