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安委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要求,列出49项具体内容,细化113条具体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党委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强大合力。
其中,在 “严格落实党委安全生产责任”方面,我市制定了 《张家口市安委会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和 《张家口安全生产 “卡单函令”工作制度》 《张家口市安全生产 “一查三督”工作制度》,细化完善市县安委会领导安全生产 “一单一档”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履职档案),有力督导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在此基础上,市安委办将其履职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 “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方面,修订 《张家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工作例会、督查检查、约谈通报、挂牌督办、整改令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专委会会议制度,充分发挥20个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为形成人人监督、 群众参与的安全生产良好氛围,我市还从建立健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核查处理机制入手,制定了 《张家口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并列出奖励基金500万元,提高举报奖励标准, 鼓励群众举报生产安全瞒报谎报、 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目前,该办法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此外,市安委办还梳理制定了全市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要求各县区和行业管理部门及时系统梳理本辖区本行业的重大风险、隐患情况, 并建立台账、每月调度,及时整改。(记者郭霞 通讯员林得辉、朱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