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一季度,自治区本级累计细化分配和下达重点专项资金超过400亿元,推动在一季度和上半年形成实物工作量,拉动有效投资,扩大有效需求,支撑全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更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重点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一是细化分配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资金120.72亿元,重点支持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重点人群就业等;二是细化分配农林水方面资金93.94亿元,重点支持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乡村振兴、农业生产发展等;三是分配细化工业交通项目资金85.49亿元,重点支持“四建一通”、公路养护、机场建设、航线培育等;四是细化分配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资金59.42亿元,重点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城乡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发展、体育设施建设等;五是细化分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资金30.57亿元,重点支持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森林植被恢复等;六是细化分配支持区域发展等资金16.28亿元,重点支持建设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落实强首府、东融先行示范区、自贸试验区相关奖励政策、服务业发展、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等;七是分配细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6.71亿元,重点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记者/周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