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政府新闻办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全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省1至4月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54,同比下降12.5%;PM2.5平均浓度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全省优良天数91天,同比增加9天,优良率75.9%;重污染天数2天,较去年同期减少4天;全省无设区城市位列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十位”,为有监测纪录以来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今年,我省将聚焦解决大气污染系统性、根源性、结构性问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本兼治,紧紧围绕确保完成全省年度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优良天数达到270天以上的目标,全力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₃)协同防控,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治理,大力推进“十条措施”落实,突出重点区域、领域、行业、时段污染防治,全面强化工业、面源、臭氧三个领域治理,紧紧扭住巩固拓展重点城市“退后十”成果、精准应对污染天气,统筹大气污染治理与高质量发展,提升科学治理水平。扎实抓好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面源污染治理、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餐饮油烟整治、臭氧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消除等七个专项行动落地落实。
在科学治理方面,省生态环境厅创新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出台分行业分类别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线设施安装标准和在线监测数据质量控制标准,通过标准规范企业依法排污、提升企业环保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天候监管制度、远程执法制度、入企检查管理制度、企业申诉审核制度、量化积分考核制度,保障各项治理措施落地落实。搭建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和远程执法平台,将传统依靠人的监管执法转向依靠智能手段的监管执法,大力构建“无事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
加强精准管控,实施分类管理,对全省50个行业近3万家重点涉气企业进行绩效分级管理,开展“升A晋B”行动,今年力争A级、B级企业增加30%以上,正面清单企业增加35%。(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