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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北京7月27日电(记者王小璐)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司长刘莉华27日在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一批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实施目录,并已配套制定了判定指南等文件,这标志着我国农业植物EDV制度正式落地,这是种业知识产权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也是种业振兴的一项标志性成果。
种业振兴,核心在创新。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对种业创新者核心利益的最大激励,是对深入推进种业振兴的有力保障。据介绍,农业植物EDV制度实施的有关安排,总体可概括为“1+4”。
“1”是指发布1个实施目录,明确实施范围。第一批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将水稻、小麦、棉花、油菜、花生、大白菜、辣椒、谷子、蚕豆、桃等10种作物列入EDV制度实施范围。其他作物将根据第一批目录实施情况以及育种发展情况综合评估后,再研究适时纳入,稳妥有序推进。
“4”是指开展4项工作,为制度实施提供支撑保障。为方便育种者、种业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等解决纠纷,农业农村部通过制定发布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判定指南、判定阈值、鉴定机构条件以及组建专家库等4项措施,确保制度实施后具备可操作性。
具体来说,一是发布EDV判定指南,重点明确了EDV判定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技术鉴定、阈值确定原则和判定流程,为育种者、种业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等判定EDV提供工作指引。
二是发布判定阈值,作为EDV判定时参考的品种遗传相似度临界值,水稻、小麦、棉花、谷子、花生及辣椒等作物EDV阈值设定为90%,油菜、大白菜、蚕豆、桃等作物设定为85%。
三是发布鉴定机构条件,明确分子检测和表型测试两类EDV鉴定机构需要具备的能力条件,在现有分子检测、表型测试机构框架体系下,综合考虑鉴定能力条件、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质量管理等因素,发布了推荐鉴定机构清单,为首批目录列入的10种作物EDV鉴定提供技术支撑。
四是组建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办法,明确“建、管、用、退”各环节管理要求,组建由技术、管理和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EDV判定等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支撑。
刘莉华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农业植物EDV制度实施为新契机,持续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种业创新发展制度环境,为加快实现种业振兴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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