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船短纤是清代大运河沿线以拉纤为生的劳动群体。清人丁显曾评价说“漕河全盛时,粮船之水手,河岸之纤夫,集镇之穷黎,借此为衣食者不啻数百万人”(《请复河运刍言》),可见短纤是大运河沿线的重要群体之一。在沿河地区,相比漕官、运丁、水手、商人等群体而言,短纤社会地位低下,往往被学界忽视,然而他们来源复杂、数量庞大、流动性强,对漕粮运输、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等方面均产生了重大影响。深入考察短纤这一群体,有助于全面了解大运河及其沿线地区社会在清代的发展演变。
短纤的由来与数量
清代大运河北起北京,南达杭州,沿途主要经过直隶、山东、江苏、浙江四省,是当时南北间最繁忙的一条交通大动脉。每年,数千艘粮船从南往北将江浙、湖广、江西、山东等省的粮食输送至京,供皇室、官员和军队等食用,形成年复一年的漕粮运输。这些粮船由运弁、运丁押运,并长期雇有一定数量的水手,在逆风逆水情况下挽舟前行。除长雇水手外,受运河不同航段通航条件的限制,粮船还需临时雇用一些纤夫来满足行船需要。例如,江苏瓜洲至淮安一带水网密集,运河穿越江河之处较多,船只渡江进口需大量劳力牵拉方能快速前进,此时长雇水手不敷使用,需临时增雇劳力拉纤。又如,粮船从江苏淮安渡黄后直到山东台庄闸皆为逆行,且水势湍急,也必须增雇劳力牵挽。再如,从台庄闸至北京的运河上设有很多水闸,粮船过闸也要增雇纤夫牵引。此外,该运段从山东临清往北至天津、通州一带,水浅淤积,粮船常遭浅阻,同样需要补充纤力。概言之,粮船自进入瓜洲开始直到北京,一路皆需临时雇募纤夫助运。在这种特殊需求的刺激下,一些生计无着的穷苦百姓纷纷来到运河沿线地区等待雇用。他们从某一地点受雇,牵船北上,然后折返南下,再重新受雇于后续到来的粮船,因其拉纤的路程相对较短,故被称为“短纤”。
清代运河沿线的粮船短纤主要来自江苏、山东、直隶这三个大运河穿过的省份,也有少部分来自河南境内。其具体数量未有详细统计,我们仅能根据粮船数量略做估算。清代各省粮船原有10455艘(《清史稿》卷一二二),每船沿途增雇纤夫少则10余名、多则四五十名不等,平均大都在20名左右,若以平均数计算,早期粮船短纤人数有20余万。至乾隆年间,粮船数量下降至7600余艘(王庆云:《石渠余纪》卷四),若仍以平均数计算,短纤人数亦有15万左右。嘉庆十四年(1809年),粮船实存6242艘(《清史稿》卷一二二),此时短纤人数仍超过10万。嘉庆十八年(1813年),阮元督运漕粮时所作《纤代赈》一诗提到“牵夫十万辈,岁岁相挽输”,这与本文的推算大致相符。道光以后漕粮逐渐改为海运,短纤失业者甚众,然滞留在运河沿线者仍有数万之多。
短纤的日常劳动
短纤以出卖体力为生,其日常劳动主要包括打闸、提溜、遇浅拉纤,等等。打闸,是指短纤牵引粮船上闸,“凡粮艘上闸,谓之打闸”(李绂:《穆堂类稿》别稿卷十七)。清代,运河各闸上下水面的落差大约有6~10英尺(约翰·巴罗:《中国行纪》),启闸后河水急泄,对等待上闸的粮船造成冲击,故需短纤牵引方能稳定船体,待闸内水流平缓,再引船进入高水位河段。短纤打闸充满危险,清人沈兆沄的《惠济闸》云“三闸险如十八滩,惠济尤比上滩难。百夫绞挽凭长缆,辘轳失转心胆寒”,生动再现了短纤牵船过惠济等闸的艰苦。清人施闰章的《天妃闸歌》亦云“挽舟泝浪似升天,千夫力尽舟不前”,同样体现出短纤挽舟上闸之苦。
除打闸外,短纤的另一重要工作为提溜,即在逆行水急处牵挽船只,防止“溜船”并加快行船速度,故又称为“提溜赶帮”。提溜时,短纤将纤绳的一头绑在桅杆上,和另一根绑在船头的绳子结起来。绳子上面结成许多活圈,短纤将活圈从头上套入,勒在胸部。为防止窒息,他们在绳圈上绑一块木板来减少绳子对胸部的压迫,然后在岸边排成一行,俯身牵拉,同时口中齐喊号子,以统一步伐和振奋精神(乔治·伦纳德·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纪实》)。与此同时,各船船头还挂有一面铜锣,短纤也会根据锣声调整拉纤的步伐。提溜系逆水行舟,故短纤的劳动强度很大,特别是在涨水的情况下。雍正元年(1723年),催漕官李绂从江苏泗水前往宿迁途中便遇上了大水,结果“用纤夫二十有三人而虚舟不前”(《穆堂类稿》别稿卷十七)。
此外,短纤还有一项常见的劳动,即牵拉遇浅粮船。从山东临清到直隶通州,因补给少、蒸发快等原因,运河水位较浅,粮船搁浅比较常见,需短纤牵引方能前行。短纤“拉浅”通常是在陆上进行,但有时也在水中完成,“遇到水浅的地方,他们有时需要下水拖船,为免弄坏衣服,他们有时会脱去全身衣服”(《英使谒见乾隆纪实》)。“拉浅”也是一项苦活儿,不但耗费的气力多,而且效果无法保证。道光九年(1829年)六月,就有江西粮船在卫河与汶河交汇的钳口草坝内搁浅,结果“用五六十人引缆,缆绝而船不行”(包世臣:《闸河日记》)。
总的来看,短纤是清代运河社会中的最底层,其劳动是异常辛苦的。白天,他们或面临“雨中泥没骭,河水浩无边”(孙枝蔚:《哀纤夫》)的环境,在湿滑的泥路上“欲进不得声嗸嗸,十百俯仰同桔槔”(胡敬:《漕船牵夫行》)地艰难跋涉,或陷入“当暑无笠盖,逢寒无袴襦”(《纤代赈》)的境地,经历高温和严寒的考验。到了晚上,短纤要么宿于岸边,饱受霜露之苦;要么通宵赶路,不得片刻休息。此外,“兵吏促行程,执朴相逐驱”(《纤代赈》)也是短纤常会遇到的情况。正是因为有了这些短纤的辛勤劳动,清代漕运才得以保持畅通。为保护纤夫群体,清廷曾下令将患病短纤送往地方上的普济堂或庵堂、道观救治,待痊愈后回籍,如身亡则葬于当地义冢。然而短纤人数众多,“有时力衰尽,沟壑在路隅”(《纤代赈》)的悲惨情形仍时常可见。
短纤的劳动收入
起初,短纤由粮船运丁自雇,雇价由双方协定,故短纤收入鲜有记载。后来,运河沿线部分兵役及无赖棍徒发展成中介,为运丁包揽短纤并趁机抬高雇价。因此,清廷在乾隆五年(1740年)对雇价作了规定:提溜赶帮,每夫每里给制钱一文;打闸,每船用夫一名,给制钱一文。如有兵役等加派短纤、多索雇价者,枷号两月、杖一百(杨锡绂:《漕运则例纂》卷十三)。由此推之,乾隆五年以前短纤拉纤一里或打闸一次的收入应为一文左右。
乾隆五年后,包雇短纤的情况仍未能禁绝,同时又有“催漕员弁,喜作威福,每遇滩坝湾曲之处,概令多加纤夫,稍不遂意,即痛责运丁”情况发生(《清高宗实录》卷二四三)。部分短纤借此居奇,动辄索银一二两方肯受雇。为此,乾隆十年(1745年)规定短纤听运丁自雇,催漕员弁不得逼令多添,违者听巡漕御史查参。与此同时,清廷还对粮船从江苏仪征等地至淮安的短纤雇价作了规定,与此前相比,短纤雇价略有提高。乾隆三十年(1765年),清廷又对部分河段雇价作了规定。至嘉庆初年,短纤雇价又有所提高。
清代短纤雇价虽逐步上涨,但短纤的收入却一直处于较低水平。顺治年间,人夫日挣四十文且不能饱腹(黄冕堂:《中国历代物价问题考述》,第176页)。乾隆五年,短纤每夫每里才给钱一文,“日行尚不过二三十里”(贺长龄:《清经世文编》卷九八),每天所挣仅有二三十文,连吃饱饭都成问题。乾隆十年、三十年,雇价升到每夫每里一文半至两文,短纤日挣三十至六十文,加上物价上涨等因素,勉强够一天食用之费。嘉庆初年,雇价增至每夫每里五至七文,短纤日挣一二百文。然而此时“生齿日繁,诸物昂贵”,就连天津的虾米也卖到了每斤一百二十五文,短纤日挣一二百文仍属相当微薄。
粮船短纤的大量存在保障了清代运河航运的畅通,推动了运河沿线社会经济的发展。道光以后漕粮逐步改为海运,沿河短纤生计日拙,其中一些经济特别窘困者被迫铤而走险,沦为匪盗,对沿河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