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躲酒局将核酸检测报告改阳性发微信群,被拘5日​

时间:2021-01-15 16:32:11来源:半岛都市报

近两日,一张河南省夏邑县靳某新冠肺炎确诊报告单的图片在夏邑人的朋友圈流传。

消息一出,引起不明真相的网友恐慌。

经查,2021年1月11日,夏邑县曹集乡村民靳某在夏邑县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其检测结果为阴性,1月12日,靳某朋友邀请其去喝酒,其为了躲酒场通过美图秀秀软件将检测报告中的阴性改成阳性,并将修改后的报告发布在群成员20人的微信朋友群内,造成了不良影响。

目前,靳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而被处5日拘留。

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当前,仍处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最新疫情动态

1月14日0时至24时,陕西新增报告外省输入本地确诊病例1例 。截至1月14日24时,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8例。

本地确诊病例详情

郭某某,女,49岁,陕西省白水县人,在山西省晋中市工作,是山西1月11日报告2名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1月9日,返回白水县林皋镇(云台乡)段家源村五社家中。

1月11日,落实当地防控措施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月13日,接到山西省协查函,被送往隔离点进行集中医学观察,出现症状后被转运至白水县医院。

1月14日,白水县医院及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省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该确诊病例居住地及所到场所已落实防控措施,截至1月15日10时,已追踪并集中隔离密切接触者243人。

陕西渭南通报密接者轨迹

陕西渭南市临渭区15日发布通告称:2021年1月15日,陕西省公布一例本土确诊病例,周某某系该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周某某于1月9日18:19到渭南北站,出站后18:30左右乘22路公交车到渭南火车站下车,随后步行回家;

1月12日9:00左右,步行到渭南市运业客运站(站北路)门口的大实惠超市购物,9:46离开超市后去站北路纺机巷买菜,10:00左右回家;

1月13日10:00左右,步行到渭南市运业客运站(站北路)门口的大实惠超市购物,出超市后去站北路纺机巷买菜,11:00左右回家;

1月14日10:00左右,去纺机巷买菜,10:30左右回家。

如果您与周某某在上述时段有交叉,请务必向所属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村组)电话报备,服从防控安排和要求,并配合街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咨询电话:0913-2884240

日照发布关于寻找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

同一车厢人员的紧急公告

2021年1月14日临沂市兰山区疾控中心发布公告,兰山区接河东区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河东区密切接触者初某某,为一名确诊病例的同车厢人员,目前初某某已在临沂市河东区集中隔离,现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初某某于2021年1月6日乘坐G5564次列车17点32分从曲阜东出发,于18点14分到达临沂北高铁站(车厢号6,座位号10D)。 请当日乘坐该车厢在日照人员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核酸检测及医学观察。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做好自身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请广大市民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提示相关人员尽快到所在村居(社区)报备,并联系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疾控中心。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大家继续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坚持不串门、不扎堆、不聚会。

日照市疾控中心电话:7965028

东港区疾控中心电话:8827611

岚山区疾控中心电话:2618580

莒县疾控中心电话:6222470

五莲县疾控中心电话:7989308

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2959908

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2957569

山海天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8316270

日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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