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记者从襄阳铁路公安处获悉,一名十堰籍男子因相信罂粟果可以为鸡治病,竟携带37枚罂粟果乘火车回老家。他的行为很快被铁路警方察觉,该男子被依法处理。
2月20日早上,旅客陈某携带行李赶到谷城火车站乘坐火车。进站安检时,安检员发现其上衣内袋里鼓鼓囊囊,打开一看竟是11颗未灭活的罂粟果。于是,安检员立即向车站派出所民警通报。
民警随即将陈某带至办案区进一步调查,并从其行李内又发现罂粟果26枚,共计37枚。经称重测量,37枚罂粟果内的种子净重82.51克。
调查中,陈某表示家中养的鸡老是生病死亡,听人说罂粟果泡水喂鸡以后,可以预防和治疗鸡的这种疾病,这才准备把罂粟果带回老家。
民警告知陈某,因携带未灭活的罂粟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且数量较大,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陈某听了民警的法律宣传后,十分后悔:“我以为只是种植罂粟违法,没想到携带罂粟果乘车也违反了法律。本来是听信了偏方,准备把罂粟果带回去给鸡治病的,这下可惹了大麻烦。”
目前,陈某已依法被取保候审,其携带的37枚罂粟果也被警方依法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