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正式公布,100个乡(镇)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994个村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汕头4个乡村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名单。其中,大寮村榜上有名,成为入选国字号名单的全国样板成员之一,是潮南区唯一获此殊荣的行政村。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是一个不断探索的长期过程。在推动乡村治理向善治转变过程中,大寮村探索出了怎样一条符合群众意愿、农村发展的新路子,成为乡村治理的“明星村”?大寮村党总支部书记许海建说,近年来,大寮村坚持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实施的根本遵循,切实把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作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全面提升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建设水平。
党建引领激发治理活力
行走在大寮村宽阔干净的村道上,只见树影斑驳,两旁绿草如茵、鲜花朵朵;村委会前方的河溪里流水潺潺、鱼翔浅底;凉亭里,村民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下棋、聊天;不远处的空地上,三三两两的小孩骑着单车嬉戏追逐。
大寮村地处练江口下游南岸、成田镇东北方,曾是汕头市37个省定相对贫困村之一。这个水乡的环境近年来不断改善,吸引越来越多外出务工的村民返回村中感受家乡蝶变。“村里简直变了样,这么好的环境,以前想都不敢想。”许海建说。
据介绍,2015年以前,大寮村村道狭窄、电线杂乱、河道“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更大的问题是附近的北港河水不适合农田灌溉,农民种田大受影响。2016年,精准扶贫工作组进驻大寮村。实施“南水北通”工程、改扩建村道、配套路灯、更换全村自来水管……在扶贫工作组的多点帮扶下,大寮村的村容村貌越变越美,群众的生活越过越好。
事实上,许海建老早就明白,借外力只是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外因。乡村治理涉及乡村发展的方方面面,要实现乡村治理体系改革,必须解决谁来治理的难题,找准核心。因此,激发乡村内生动力至关重要,尤其是激发村里人参与乡村治理的热情,通过制度建设和项目建设以及外力的带动和促进,让党员群众担当作为,做到“分工不分家”。
紧扣谁来治理的难题,大寮村突出党建引领,夯实基层治理核心,明确村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作用,通过推动带头人和班子队伍整体提升来优化村党组织领导力,打造一个坚强有力的党组织核心。党员干部带头上门入户宣传政策,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群众关切的道路升级、污水处理、厕所改造、河道整治等民生小事作为头等大事,积极探索生态治理、振兴美丽乡村的新路径,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造基础设施更完善、生活环境更整洁的人居环境。
大寮村理事会会长许桂钟对于村子的变化感受颇深。他告诉笔者,在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下,大寮村的村容村貌发生了喜人的变化,村民也非常自觉地爱护环境,村里还有了村规民约和章程,邻里之间关系越来越和谐,生活非常舒心。
村民自治塑造文明乡风
为夯实农村基层组织,激发基层活力,大寮村下了很大功夫。许海建还发现,村民自治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农村发展的活力更足,村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也得到了极大提升。同时,党和国家的政策落地更加快速、充分,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大幅提升。
许海建介绍,大寮村近年来积极实行“三务”公开制度,加强村务公开栏日常管理,主动接受监督;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将党务、村务、财务置于“阳光”监督之下;不断弘扬文明新风,党员干部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倡导村民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在过去,由于村“三务”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群众对村集体“家底”没有数,对村账目不清楚,质疑和流言时常出现。近年来,大寮村推行“三务”公开,借助群众监督力量,从源头上规范基层微权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上级拨了多少钱到村里?村里做了什么工程?……这些信息,往往是村民最关心的话题。有了‘三务’公开,钱花在哪,工程谁在做,村民看得明明白白,对我们的工作更加支持了。”说起“三务”公开,大寮村治保主任许振成夸赞不已。
不只是“三务”公开深得人心,移风易俗亦是如此。位于大寮村先贤路的成田镇第二骨灰存放楼,由当地乡贤出资修建。在此之前,村里老人过世往往采取火化后土葬的方式,既不能节约用地,也不符合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骨灰存放楼里现有800多个牌位,专门存放亡故之人的骨灰盒,大大节约了土地资源。”许振成说。
除了节约用地,还节省金钱和时间。许振成给记者算了笔账:“我不少亲戚朋友是其他村的,一个丧事办下来,办宴席、请乐队、扎纸草等各种费用,加起来得花数万元,这对农村来讲是笔不小的开销。”而把骨灰存放在骨灰楼,除开首次存放需要的牌位费、骨灰盒费等共500元之外,之后每个月的管理费仅50元。
“过去是比谁家丧事办得大,现在是比谁家孝顺老人、生活富足。移风易俗特别有用!”村民纷纷竖起大拇指表示。如今在大寮村,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的文明风尚蔚然成风。
法律顾问常驻保驾护航
在探索乡村治理新路子的过程中,“一村一法律顾问”在大寮村的作用体现得十分明显。法律顾问在农村中承担着法制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咨询员、案件代理人等多重身份,是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郭清城是广东金图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自去年5月受聘为大寮村法律顾问以来,他多次与当地司法部门合作,采用法治进乡村、法治进集市、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去年刚到大寮村的时候,郭清城对该村就有较好的第一印象。他发现村民精神面貌很好,邻里关系融洽,村里若有好人好事,都会通过大喇叭广而告之。不过,由于当前村里大部分中青年都在外地谋生,留在家里的多为老人和小孩,而这部分人群的法律意识比较淡薄,遇到问题时不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也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正因为如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就显得非常有必要。”成田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吴宏丰告诉笔者,他多次协助郭清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目前,他们正在着手准备即将到来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群众有法律方面的疑问,在活动中咨询法律顾问就能得到专业回复。
在吴宏丰看来,法律顾问除根据群众需求举办针对性很强的专题法制讲座外,还直接参与村级涉法事务,协助村委会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为村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
许海建对此持有同样的观点。他颇有感慨地说:“以前处理村民纠纷,我们都是凭借经验,处理结果有时不会令双方都满意。现在律师会指导我们从法律角度出发调解纠纷,不仅使纠纷当事人更加心服口服,也增加了村委会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南方日报记者张伟炜 通讯员周厚雪郑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