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培育龙头企业、加强园区建设、开展产业集群试点、提升仓储物流效率、支持海外建仓、通关、税收、金融、人才、风险防范等10个方面给予政策加码,旨在到2025年,全省培育10家以上百亿级跨境电商企业及20个以上产业集群试点。
《措施》指出,在广东设立独立法人总部或区域总部,年交易规模3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2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独立站企业和跨境电商卖家,在企业用地、高管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将获得支持。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达到一定规模,将获得财政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到2025年,争取全省跨境电商企业年交易规模50亿元以上的20家、100亿元以上的10家、200亿元以上的5家。
在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现代轻工纺织、超高清视频显示、现代农业与食品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支持企业建设跨境电商供应链数字化协同平台,实现原料采购、生产制造、终端销售等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的业务协同,帮助传统制造企业“出海”。到2025年,广东争取建设20个“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培育100个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卖家,培育100个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自主品牌。
广东各地将仓储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跨境电商集散分拨、分拣配送等配套建设相应基础设施,实施“快递出海”工程。到2025年,争取快递网络企业主营业务500亿元以上的3家、1000亿元以上的2家。
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开展海外仓建设,扩大欧美市场海外仓布局。到2025年,争取海外建仓数达到500个、建仓总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逐步形成专业化、智能化海外仓网络。(驻穗记者 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