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7个省级新区落子温州。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日前,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温州湾新区。这是我省继杭州钱塘新区、宁波前湾新区、绍兴滨海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金华金义新区、台州湾新区后,批准设立的第7个省级新区。
温州湾新区规划控制总面积约158.48平方公里,空间范围包括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片区、龙湾二期围垦、瓯飞一期(北片),四至范围为东至瓯飞一期东堤,南至温州市龙湾区与瑞安市交界处、滨海二十五路、瓯飞一期(北片)南堤,西至茅竹岭、瓯海大道、滨海大道,北至瓯江南堤。
设立温州湾新区是我省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全力落实“四大建设”决策部署,完善大湾区“一环一带一通道”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温州湾新区将发挥当地民营经济特色优势,坚持节约集约,统筹资源要素,突出主导产业,深化产城融合,着力打造全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长三角先进制造集聚高地、浙江东南沿海科技创新高地、温州都市区产城融合新城区。
省政府批复要求,温州湾新区要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遵循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按照“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的体制架构,保持原有国家级牌子(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变,撤销省级以下牌子,与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设置管理机构,并按程序报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协调。(记者王世琪周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