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力促产业转型升级,赞皇县日前研究出台了《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政策激励措施》,推出了20项真金白银服务举措,推进全县经济跨越赶超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固定资产投资奖励方面,对利用非政策性资金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新租赁生产车间按新增部分不高于市场价格连续5年的分别给予50%、40%、40%、30%房租补贴。
在支持总部经济方面,对当年新引进的总部性质企业连续5年给予奖励,前3年按其年度县级收益的60%奖励,后两年为40%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支持连锁企业总部做大做强,对总部或区域总部设在赞皇,且在赞皇汇总纳税的跨区域经营的连锁企业,连续5年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前3年按其年度县级收益的50%给予奖励,后2年按其年度县级收益的3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在产业链联动发展方面,对当年新引进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自公司注册之日起3年内,年度与赞皇县境内关联企业形成协作配套、当年实现税收正增长且年发生产品交易在2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对于当年新引进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自公司注册之日起3年内,采购辖区内其他企业自主创新研发产品用于本企业生产的,且与同一企业年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税收正增长企业,按交易额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在支持外商投资置业方面,对当年新注册的外资企业、利用外资新建或扩建的项目,按照企业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中的外资规模给予奖励,利用外资规模达到200万美元及以上的(含土地费用),按照外资实际到位投资总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在解决融资难题方面,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发债融资同时,设立民营企业纾困基金,由县财政局联合金融机构设立总规模5000万元的赞皇县民营企业纾困发展基金,重点支持赞皇县区域内优质民企重点项目。
在培育行业优势企业方面,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以上,且当年盈利、税收增长的企业,县财政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3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对上一年度每新增1家规上工业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上一年度每新增1家规上服务业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2万元。
在激励企业创新发展方面,对评为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除享受上级奖励政策外,县级给予5万元奖励,3年有效期满通过复核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称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除享受上级奖励政策外,县级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民营企业新建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取得科研成果并进行成果转化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记者董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