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记者从焦作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切实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该市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三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内容包括普惠性纾困政策,工业制造业、商贸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7个方面,通过释放政策红利、加快政策兑现,帮助市场主体增强韧劲、提振信心。
在普惠性纾困政策方面,主要包括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减免“房土两税”等12条措施。
其中,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在市级权限内予以减免。自4月1日至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针对工业制造业、商贸业等不同产业行业,《措施》突出因业施策。对今年竣工投产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焦作市有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操作规程,在同等条件下按最高资助比例足额资助,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200万元资助。
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特惠扶持政策。
此外,《措施》对提高服务企业水平提出了5条举措,即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加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完善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加强企业信用修复、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全力营造稳增长的良好环境。(记者 陈学桦 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 成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