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我州两级法院同步启动“黔山雷暴”执行专项行动,通过依法、规范、有效执行,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尽快执结,让更多的“真金白银”装进胜诉当事人口袋。
上午9时30分,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在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坤毅汇报黔西南两级法院准备情况,省法院发出启动指令后,执行干警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执行措施,全力奔赴执行一线。重点针对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涉金融债权、涉党政机关、涉刑事财产案件执行以及执行信访案件化解等六个方面开展专项行动。
截至当天16时,据不完全统计,全州法院共冻结金额119万元,扣划金额530.6万元;查封房产、土地2704.6平方米,查封、扣押车辆65辆,查封、扣押其他财产2处(宗);纳入失信名单58人,搜查18次(处),罚款或预罚款2人,拘留或预拘留6人,拘传58人;发放案款、以物抵债等执行到位金额3302.3万元,执结案件203件,出动警力323人。通过专项执行行动,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增强执行威慑力,树立司法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通讯员 张凤利 岑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