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财政金融支农16条” 持续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时间:2022-05-09 08:31:53来源:科技日报

“坚持市场运作和政策支持相结合,力争全省涉农贷款发放余额突破5万亿元,支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贷款超过5000亿元。”

5月7日,在江苏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中,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季辉解读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财政金融支农16条”)中,这条原则和总体目标引人关注。

“‘十四五’期间,江苏持续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离不开大量资金支持,既要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也要加大力度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农业农村领域。当前,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农业农村发展影响,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迫切需要迅速出台针对农业农村的财政金融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农业农村领域有效投资。”发布会中,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季辉解读政策传递背景时,传递出江苏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决心。

既放大财政政策的撬动作用,又发挥金融市场化手段的优势

季辉介绍,“财政金融支农16条”撬动各类发展资源要素更多更快更好投入“三农”领域,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劲动力。

江苏是我国南方最大的粳稻生产省份,也是全国优质弱筋小麦生产优势区。玉米、花生、油菜及多种杂粮、杂豆等特色粮经作物遍布全省。

“财政金融支农16条”的第2至第6条,从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对金融需求的角度提出政策措施。其中三条政策举措支持粮食油料保供、加强生猪等“菜篮子”生产、满足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资金需求。两条政策举措拓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融资渠道,开辟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融资绿色渠道。

例如提出优先支持粮食油料生产信贷投放,优化种植业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策,推动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产粮大县(市、区)全覆盖,扩大玉米种植收入保险,开展水稻优质品种收入保险试点,确保三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80%以上。

“财政金融支农16条”同时致力于通过财政政策和金融服务,既放大财政政策的撬动作用,又发挥金融市场化手段的优势,实现财政政策对金融支农的“催化剂”作用。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打好种业翻身仗,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离不开种业企业的强大、自立。“财政金融支农16条”规定,鼓励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适度降低贷款条件,实行优惠利率,向种业企业投放种子收购贷款;鼓励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加大种业企业投资力度,其中政府出资部分可适当降低门槛收益,向社会资本方让渡政府出资部分收益,推动种业企业兼并重组;引导农业保险机构进一步完善制(繁)种保险产品,满足制种企业各类风险保险保障需求。

“针对江苏种业企业’弱、小、散‘突出问题,通过实施省乡村振兴基金投资种业企业收益返利社会资本的政策,可以有效调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种业企业股权投资。”季辉解读。

瞄准重点领域环节突破,为解决难点堵点打开政策口子

“财政金融支农16条”还从农村普惠金融的角度提出政策措施。季辉介绍,这主要体现在提升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加快普及小农户普惠信用贷款,增强政府融资担保机构服务效能,打通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堵点等,侧重于推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专属信贷产品,开展首贷扩面行动,拓宽小农户农业保险覆盖面,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

“我们瞄准重点领域环节突破,做好顶层设计,当前不具备面上实施的,则为解决难点堵点打开政策口子,先破题、再答题,先试点、再推广,力争小步快跑加快推进。比如,针对小农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省低收入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扩大到普通小农户试点,在国内率先打开对普通小农户信贷的财政金融政策组合支持通道,将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对接、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提供重要抓手。”季辉说。

提高金融服务农业农村发展,也在“财政金融支农16条”中比比皆是。例如鼓励开展金融支农创新试点,健全金融服务网络,加强农村金融风险防控,着力提升金融在农村地区综合服务水

季辉表示,下一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将针对文件提出的政策措施,逐条明确相应实施办法、操作流程、责任部门,明确时间节点,确保落细落实。“我们相信,通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一定会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注入更多金融活水。”(科技日报记者 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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