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获悉,梧州市水环境质量自“十三五”以来持续保持优良,2016—2020年,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综合考核中连续5年获评为“优秀”等级,其中2020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得分全区第一;2021年,全市国家考核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9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23个自治区级及以上级别重要水功能区考核断面的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并在1—11月全国333个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中位居第十三。
2016年以来,梧州市按照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以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对江河湖库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近20亿元开展碧水保卫战,先后完成106个乡镇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通过优化饮用水水源布局释放了208.1019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完成13个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新建43家城镇和46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市区3家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新建、改造污水管网长度99.964公里,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12平方公里,新增约14万吨的污水处理能力,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6.54%和96.3%;新建9座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新增配置3个水质重金属监测项目站点,初步形成重点河流水质监测预警体系。(记者/余锋通讯员/韦夏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