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21年,我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两年在国家考核中获得优秀。
据统计,2021年,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8%,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第7名;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全区115个国控监测断面有112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97.3%,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第3名;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93.1%,持续保持“优”。 (记者/余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