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十四五”期间,全区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2.35万套(间);其中,今年计划建设6.13万套(间),建设数量相比上年提高4倍,将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百色等10个设区城市落地实施。
我区自2021年开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存在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及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群体。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时只审核申请家庭的住房状况,不设收入线,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且确保居住小区配套齐全、安全规范、服务较好。
为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我区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出台多项政策,让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享受到财政、税费、金融、水电气价格等一系列政策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自治区还将通过安排补助资金、发行专项债券、降低市场化融资利率、增加融资年限等多渠道给予资金支持。在全方位支持下,目前各地正在积极通过新建、改建、改造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记者/骆万丽通讯员/王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