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沧州市将持之以恒守好生态底线,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以更大力度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坚持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强化VOCs行业企业监管,精细化管控裸露场地、工业企业等场所扬尘污染,精准研判、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力争PM10下降2%,确保PM2.5平均浓度和优良天数“双达标”。加快新增“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规范化建设,提标改造42座污水处理厂,尽快实现入河水质达到准Ⅳ类标准、近岸海域水质达到优良水平。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推动河(湖)长制由“有名有实”向“有效有力”转变。制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切实规范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
以更实举措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加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安全,支持任丘、泊头等4个县级市率先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化实施国土绿化行动,统筹推动全域绿廊绿化建设,全年完成营造林5万亩,创建省级森林乡村12个,鼓励献县争创省级森林城市。
以更高标准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制定出台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减量替代,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快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推广使用光电、氢能等新能源技术,规划建设任丘氢能产业示范基地。积极引导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绿色化改造,科学降低碳排放强度,确保年内单位GDP能耗完成省定任务目标。倡导健康环保生活方式,让绿色低碳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记者戴绍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