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发布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到“十四五”期末,柳州将在确保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基础上,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任务。
2018年,柳州开始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试点,4年来,一大批小区旧貌换新颜。结合改造经验,柳州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度,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发展城市新业态等。
方案明确,小区改造完成后,将由街道、社区及小区业主委员会(居民自管小组),根据小区的规模、环境、配套设施和产权情况,结合居民意愿需求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建立健全后续长效管理机制。例如,可采用居民自治管理、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的“半自助自治管理”或物业公司管理等模式。
柳州对全市所辖行政区域内2005年底前建成的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进行排查,发现约有1300个老旧小区符合改造条件,涉及居民25.69万户。
近年来,老旧小区改造都列入了柳州市政府十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今年,老旧小区改造将启动80个以上、完成50个老旧小区改造。(记者/谢永辉)